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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炒房動作頻頻,新建案賣壓潮恐怕已浮現!樂屋網觀察,屋主拋售新建案的數量,從去年第4季起顯著增長,尤其是台中市、台南市等區域,光今年4月增加的物件數,就已經超過之前一整季的新增物件數。樂屋網分析,這波賣壓可能持續到今年6月底,買方可趁此機會進場,大膽議價。樂屋網統計近期自家網站,屋主拋售預售屋和新成屋的件數,六都除了台北市外,皆明顯增加;新北市去年第4季新增239件,今年第1季新增562,但光4月就增加了347件,遠遠超越去年第4季整季新增的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租賃契約2.0即將在7月中旬上路囉!為維護租屋市場秩序,讓惡房東、頭疼租霸房客別再出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審議通過「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7月15日即將上路,消保處提醒租屋族,若契約有不合規的部分,可請求出租人修改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次「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變動的重要內容包括:明訂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更將「欠繳...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消保處於日前審議通過「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該次修正有4大重點:第一,預售屋結構保固項目,除了既有梁柱、樓梯外,也增列基礎、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由賣方保固15年;第二,在2018年起申請建造、執照者,其附屬建物面積僅限「陽台」可辦理測繪登記,以減少建物虛坪買賣與其衍生的爭議。 第三,嚴禁工業用廢棄物使用在和人體相關的建材,買方若發現建商使用爐碴,應立即要求撥款銀行終止撥款給建商,...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消保處近日公布貨櫃民宿查核結果,共計15家違規,其中5家因無旅宿登記證或有證但自行增設貨櫃屋遭開罰,其餘仍在查處中。消保處強調,貨櫃屋不是建築、房屋,目前只能做為市集店面的臨時建築物,提醒民眾及業者,旅宿業不得使用貨櫃屋作為民宿。 已開罰的5家中,只有1家有取得旅宿登記證而自行擴大營業客房,台東縣政府已依法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4家未領取登旅宿記證而經營民宿者,也依法規開罰,由台南市政府對2家各罰6萬元、台東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調和現行規定與國際訂房交易習慣的差異,以及調整現行訂房規定不夠周延的地方,行政院消保處日前修正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待交通部1月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未來只要是「個別旅客直接或間接向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經營者訂房者」,不論透過旅宿業者官網或訂房平台預訂國內旅宿服務,都可適用本案。 其中,在「旅客訂房費用繳交」規定部分,旅客訂房時除保留現行訂房不收取金的選項外,也增訂預定...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日前提醒國內租屋族,內政部於今年6月23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之後以租屋為業的房東,若租賃契約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呼籲租屋族使用新版房屋租賃定契化契約,向惡房東說bye bye! 市府指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許多具法規效力的強制規定,如不得拋棄契約審閱期、不得約定禁止入戶籍、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若在契約中列入「不得...
惡房東張淑晶驚傳重出江湖,繼續以慣用技倆欺騙不知情的房客。同時,全台又傳出幾起行徑惡劣的「租霸」,霸佔租屋、或將房子搞爛,人卻消失無蹤。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到底要怎麼處理才有用……近年來,租屋糾紛頻傳,惡房東與惡房客事件令人為之氣結。像惡房東張淑晶藉各項名目扣房客押金不還,雖然房客經訴訟討回公道,但若是不熟法律的人,就活生生被她騙個團團轉。俗話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句話一點也沒錯。如果懂得法律,就能在租屋之前詳擬契約,儘量杜絕...
我國民法有關「物之瑕疵擔保」規定,原則上於物件移轉後始有適用,但出賣人既有給付無瑕疵物之義務,買受人亦有拒絕受領瑕疵物之權利。在房屋買賣中,如果房屋的瑕疵不能修補,或雖能修補而出賣人表示不願為之者,那麼在房屋移轉過戶前,買受人即得行使擔保請求權,並得拒絕給付相當之價金,以免損及買受人之權益。黃姓男子在二年前委託立鴻不動產仲介經紀公司,願以六百一十萬元承購鄭姓屋主的新北市八里區的一棟房子,黃並與房仲公司簽立「附停止條件定金委託書」、確...
不動產業因投資金額龐大,每個業主都背負沉重壓力,所以相當重視冥冥中自有主宰。當一個建案公開前,往往要問天問地問鬼神、求神求佛求卦象,以期討個吉利,幫助銷售成績長紅……一個新建案投資金額小則幾個億、大則上百億,任何一個業主都背負著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壓力。許多建商與代銷咸信公開銷售時間好壞,會影響到建案未來的銷售狀況,所以都會挑一個好時間再公開、或舉行公開銷售儀式,希望銷售狀況旺上加旺。建案的公開銷售日就等於房子的生日,因為公開銷售時所有...
建商常用社區有SPA游泳池等公設吸引消費者購屋,但這些公設多是建商利用「二次施工」的建物,沒有合法使用執照,引發不少的糾紛。社區的SPA泳池是違建,建商是否要賠?如果建商在買賣契約中明定「本社區之泳池……均於領取使用執照後施工修改項目,賣方已向買方明確告知,買方並已充分了解」,那麼你就告不了建商。最高法院最近有這麼一件案例,皇翔建設數年前在新北市板橋區推出皇翔凱旋門建案,於銷售廣告中宣稱有泳池、SPA等公共設施,具有享受No.1之生活機能,吸引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