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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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曼羚 為讓國有土地活化,加上配合社會住宅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角色,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規定,多元提供國有不動產供社宅興建及使用。 釋出147萬坪土地 國產署表示,截至2023年9月,已提供76.17公頃(約23萬坪)國有土地(撥用25.48公頃、捐贈25.88公頃、出租14.05公頃、出售10.76公頃)及115筆國有建物(撥用10筆、捐贈105筆),並保留410.56公頃(124萬坪)國有土地、3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