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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 文/梁博超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今(2023)年2月8日修正公布,明定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間具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所以無論是個人房東或租賃業者所簽訂之租賃契約,皆應符合內政部頒定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違反且經限期而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3~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防惡房東亂漲房租 新北地政局:租賃契約全面納管 不得任意漲價(資料照片)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租賃契約已進入...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經濟部日前宣布電價費率將自4月1日起調漲,未來台電夏季電費每度最高達7.69元,使分租雅房、套房等共用電表之租屋族首當其衝,房東可能因整戶用電量加總超過1000度,藉機調漲租金甚或收取超額電費。台南市長黃偉哲向來關心租屋族,對此問題十分重視,特別指示台南市法制處除廣為宣導住宅租賃相關規定外,應設置租屋族申(投)訴的管道,並鼓勵租屋族勇於舉發不公不義的惡房東,以保障合宜居住的權益。 房東任意調漲租金或收取超額電...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為保障校外賃居學生權益、避免租屋糾紛,新北市地政局將透過開辦「租屋交易安全宣導講座」及「學生校外賃居訪視」,以期減少租屋糾紛,保障學生賃居權益。 為保障校外賃居學生權益、避免租屋糾紛,新北市地政局將透過開辦「租屋交易安全宣導講座」及「學生校外賃居訪視」,以期減少租屋糾紛,保障學生賃居權益。(資料照片) 新北市地政局重視學生校外賃居安全,將與新北市轄內大專院校合作辦理「租屋交易安全宣導講座」,針對租屋...
4月起電價將調漲,分租雅房或套房的租屋族因使用共用總電表,用電量很容易破1000度。就有網友抱怨,明明租約未到期,房東卻直接告知電費要漲至一度6元,感到很無奈。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近日,一名女性網友在論壇Dcard發文,無奈感嘆自己也深受電費調整的影響。她表示自己在目前的租屋已超過4年,租約原本在去年10月到期,但當時房東沒有和自己再簽新的紙本合約,只是以通訊軟體通知她,可...
文/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 陳傑鳴 電價「漲聲響起」!台電4月即將調漲電價,民生住宅從700度起漲,1000度以上的用電大戶,夏季電價還從每度6.99元,漲到7.69元,漲幅高達1成,恐衝擊弱勢的租屋族。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對此,筆者認為近年不僅電價漲,主要都會區租金漲幅也不小,目前租屋族正面臨「電租雙漲」的困境,每月光是租金與電費支出恐大增上千元,正遑論其他物價也...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1日質詢時建議,放寬公益出租人資格、提高房東免稅額,並實施第三方押金管理制度,讓房東及房客都有公開租屋事實的動力。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放寬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設計第三方押金保管等會進行研議,未來幾個月會陸續推出。 立委吳怡玎建議租屋押金由第三方管理 內政部:改革研議中、將陸續推出(資料照片) 吳怡玎質詢時關注年輕人買不起房子及租屋黑數問題,表示現在房價已太高,至少租屋市場要管好,...
租屋行為是高房價環境的必然現象,但與買房一樣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包括房客能否入戶籍、申請租屋補助是否要房東同意等常見問題,根據粉絲專頁「賣厝阿明知識+」用一張圖輕鬆秒懂相關規範,讓無殼蝸牛也能捍衛自身權益。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賣厝阿明知識+」指出,租房子可以留意9大項目,包括押金額度、水電負擔方式、修繕責任乃至申請租屋補貼等,房客可依據處境評估哪一項不合理,再協商或者...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政府去年7月祭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希望減輕租屋族群的負擔。然而,到2022年底,實際發放的租金補貼僅有52億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昨(6)日深夜表示,當一個政府鐵了心都要維護金權地主的利益時,政府就不會提出真正的解決方案,而是忙著製造安慰劑,「政府的300億租金補貼,就是噴灑在韭菜上的安慰劑。」 擴大租金補貼政策成效不彰 邱顯智質疑政府在維護金權地主利益(資料照片) 內政部營建署去年端出擴大租金補貼...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為保障承租人權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2023年2月8日修訂公布,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此十分重視,指示市府相關機關應廣為宣導,提醒租屋族注意,勿讓自身權益睡著。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表示,本次修正已明定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間視為具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修法後租賃雙方發生租屋爭議,承租人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調解,解決之前...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為保障房客租屋權益,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另依應記載事項第6點規定,租賃期間之電費如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所收取的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且均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房東如於租賃期間有任意漲租或收取超額電費等違反上開規定情形,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及第56條之1規定,該約定無效,房客可拒絕房東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