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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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將於今(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起再次開放受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於今年5月仍有撥付租金補貼紀錄之111年度舊戶可以免再次申請,營建署會主動將資料帶入申請,經審查通過並核發通知函後,受補貼者只要等到111年度補貼期限屆滿,將接續核發次年度租金補貼。 舊戶免申請 審查合格續補貼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2.0將自動帶入舊戶申辦資料,不必再次提出申請,並且在今年6月26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租約異動或新增資料可就近提供租屋地縣市政府,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