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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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 文/梁博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在建案完工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出售,屬於成屋交易,應適用成屋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 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資料照片)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在2017年12月2日與A建設公司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