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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看民眾在買賣土地時,常為省卻麻煩或規避稅負,未依規定到地方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及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完成產權移轉,就直接將土地轉售。但這類交易標的屬『土地登記請求權利』,因此權利交易所得依規定無法免稅,必須併入綜所稅報繳,如此一來非但無法避稅,反而可能稅上加稅,偷雞不著蝕把米。 南區國稅局日前提醒,民眾購地後如未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就出售,除會導致出售所得無法抵免所得稅,且應申報繳納綜所稅,還得因漏報土地移轉現值...
法院甫於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修正草案,經 總統公布後,自明(10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立法院通過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有關房地合一課稅制的一般性稅率(即非自用住宅),依據所有權人為企業或個人、身分是境內居住者或非境內居住者,及持有房產期間長短,分別訂有2~4級高低不同稅率。以個人為例,境內居住者的適用稅率與「非境內居住者」相比,稅率級距不僅較多,尚可擁有長期...
最近有個「頂樓鐵皮屋加蓋而被加課徵房屋稅」的個案,起因是數十年來這位民眾住家頂樓就有所謂的鐵皮屋加蓋而被加課徵房屋稅情形,而這位民眾用以原核定的使用坪數比實際坪數大向稅局申請復查,誰知道,復查的結果反而被稅局認定樓頂全部都有樑柱、牆壁的「屋頂棚架」加蓋坪數更大竟加課更多的房屋稅之不利處分,讓這位民眾感到非常不服氣。一般所稱的頂樓加蓋(違章建築),法律上的意思是依據建築法第25條規定,請領建照後才可以動工,「違建」就是沒有請領建照,而私自...
違建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更有隨時拆除之危險,買方既已明知有此危險而仍願買受,自非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故不得主張被詐欺而撤銷買賣契約 《案例》買方透過仲介以新台幣380 萬元向賣方購買某房地及其頂樓增建部分,買方在購買當時就該頂樓增建部分曾經詢問過賣方是否曾經收過「違章建築查報(拆除)通知書」,當時賣方向買方說從未曾收過,因此買方以為該頂樓違章既然未曾遭到檢舉查報,應該不會被拆除,所以同意購買該房地及其頂樓增建。惟買方購買該房地後,...
財政部於今年2月5日發布「確屬非短期投機」排除課奢侈稅之11種案件類型,並自1月9日生效,類型如下: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二、繼承人售出因繼承區段徵收,所領回抵價地之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三、繼承人售出其以繼承之遺產交換取得同一被繼承人遺產範圍內之不動產。四、依遺囑以遺產中之不動產成立之公益信託,受託人本於信託意旨銷售該信託財產。五、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且符合同條項第1款...
有民眾詢問,103年度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應如何申報所得稅?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受贈取得房屋,依所得稅法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取得過程中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時價之認定,是以受贈與時據以課徵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舉例說明,出售受贈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計算如下:(一)賣出價格未劃分房屋及土地之各別價格者:〔房地總價-受贈與時取得房地之時價(按受...
台北市政府近日作成1件有關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事件之訴願決定。北市之某民眾先購買新房屋、土地作為自用住宅,及出售其原有自用房屋及土地並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經稅捐稽徵處核定應繳納土地增值稅,並經該民眾繳納完竣。 該民眾之後向稅捐處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經稅捐處查獲該民眾於購買新屋完成所有權登記後,新購土地中面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之地價,未超過出售地價扣除繳納土增稅之餘額,乃否准其...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為有效遏止逃漏稅及維護租稅公平,自104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全面清查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規定,進行併購(合併、收購及分割)並經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列管案件,如發現有再移轉土地所有權情形,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與乙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合併,合併後乙公司消滅,其所有之土地移轉登記於甲公司名下,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500萬元經核准記存後,稅捐處對於記存土地會予以列...
個人房屋因買賣取得,或因繼承、贈與取得,於出售房屋計算交易所得時,成本費用計算方式有何不同?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應以房屋轉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購買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屋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可扣除之成本及費用如下: 一、買賣取得:包括購買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以及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
根據樂屋網站上統計資料顯示,自去(2012)年截至目前為止,桃園地區預約看屋筆數佔全台的32%,已成為最受網友歡迎的房市新亮點,而近期買氣亦相當受矚目的台中市則佔26.3%,位居第二;反倒是過去題材豐富、市場火熱的新北市則佔已悄悄退居第三僅佔22.8%。隨著雙北市房價愈來愈高,不少買屋置產者開始往南移動,到桃園地區尋覓平價好屋,用時間換取空間、也降低購屋負擔,因此連帶炒熱桃園房產買氣。 桃園看屋人潮自2012年初開始 已悄悄超越新北市 以往雙北市房市新聞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