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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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等土地移轉:買賣才能用10%土增稅優惠,贈與只能乖乖繳20%起跳 文/M傳媒房產中心 M編 最近不少民眾詢問:二親等親屬間土地移轉,能不能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繳土地增值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關鍵在「買賣」還是「贈與」。 如果土地移轉確實是「買賣」,而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可以選擇適用10%優惠稅率。但如果只是「贈與」,就只能依土地漲價數額按20%、30%、40%稅率累進課徵。 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適用條件有5項 稅務局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