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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23日發布《土地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針對土地所有權人超過面積限制與設籍限制之自用住宅用地,在地價稅課徵上,在沒有選定時,予以納入從優適用特別稅率的便民措施。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志愷表示,地價稅的一般稅率,依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最低為千分之十,而適用自用住宅特別稅率者,一律為千分之二,故具有相當節稅效益。此部份適用條件除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為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及實現居住正義理念,台南市政府市政會9月24日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囤房稅」,對在該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六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將提付市議會審議。 為避免對多屋族課徵差別稅率傷及無辜,特別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建商營建之房屋於待銷售期間、地上員工停車場等排除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稅對納稅人而言,是出售房地產時不能忽略的成本之一。國稅局提醒,雖然房地合一稅的課徵範圍,僅針對賣房獲利部分課徵所得稅收,不過即便民眾賣房「賠錢」,仍應依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否則可能會被處最高3萬元以下的罰鍰。 自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起上路後,民眾如欲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需就「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際出售總價,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的獲利部分,申請報繳所得稅,並依照其持有時間,適用15%到45...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一筆土地若擁有數名繼承人,在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間常因故無法辦理分割繼承登記為「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使該筆土地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情形。地方稅捐處提醒,公同共有土地仍需繳納地價稅,而若部分公同共有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就其潛在應繼分,申請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處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進一步推動相關政策,促進落實居住正義,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協同地政局、都發局及北市稅捐處等部會,於近日辦理「2021居住正義2.0系列論壇Ⅳ-推動房地稅改 落實居住正義」座談會,廣邀各界專家學者針對「房屋稅改的下一步」、「房地合一估價與課稅」、「社會住宅永續經營與稅制改革」等議題進行討論;台北市政府表示,座談會上的相關建言,市府將會納入後續政策參考,維護市民的基本居住權,讓稅制更為公平合理。 囤房稅+房地合一2.0 發揮加...
文/均而 稍早曾有地產業者以新冠肺炎疫情惡化為由,呼籲政府暫緩實施實價登錄及房地合一兩個新制;不過兩個2.0最後還是如期在七月一號上路。而且現在回過頭看,業者的呼籲及憂慮,看來是多慮了! 疫情趨緩 房價立刻漲 因為疫情一稍見緩和,房市價量馬上又蠢蠢欲動;不但再傳秒殺建案,且根據坊間說法,從928檔期到年底,將再上演眾案齊發戲碼。更重要的是,在業者缺工料議題下,房價再度飆漲;稍早官方宣稱,房地合一2.0有效遏制短期炒作歪風的說法,似乎不大吻合。 更多...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各類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稅要件的土地地主,應把握申請期限,在9月22日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稅捐處指出,今年才透過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剛取得土地的新手地主,須注意地價稅相關的優惠,有申請的期限存在。 舉例來說,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果是買房自住,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那就有機會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地主記得要在今年9月22日以前,將戶籍遷入,讓該地可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我國未繼承的不動產數量在近10年期間不斷攀高,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20年底,全台共有超過66.5萬筆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總面積達1.6萬公頃,合計面積甚至比金門縣還要大。但儘管這些土地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仍有繳納地價稅的義務。 未辦拋棄繼承者 均有繳納地價稅責任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致電詢問,明明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為何會收到該筆土地的地價稅核定稅通知書?稅務局說明,在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後、尚未辦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出售房屋時,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可省下大筆稅金,可原先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把戶籍遷出後,房屋不得繼續認為供自用住宅使用。 對此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為顧及納稅義務人買賣房地實務上的需要,只要在遷出戶籍期間,該自用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遷出戶籍日距房屋出售日未滿一年,出售土地時,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欲適用優惠稅率 設戶籍為必要條件 土地增...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全國疫情戒警戒在7月27日降至二級,不少原先被迫停業或縮減營業面積的商家也於近日重新恢復營運。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若商家於疫情期間因政府防疫政策或個人因素,致使營業面積縮減或自主停業,可在9月1日前向稅捐處申請調降房屋稅率,減輕業者負擔。 因應本土疫情爆發,台北市於5月15日起進入三級警戒,並於5月24日起全面禁止餐飲業內用;隨疫情逐漸獲得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27日解除三級警戒,台北市政府也於8月3日開放餐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