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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開徵戶數約894萬戶、稅額963億元,財政部也提醒,民眾應於11月30日前繳納,否則將加徵滯納金,甚至被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11月開徵 逾期將受罰 財政部表示,公告地價每2年調整一次,由於2022年才調漲過,因此今年不做調整,將沿用去年公告地價,不過明(2024)年地價稅就可能進行調整;課稅所屬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不論有多少筆土地,均會歸戶合併課稅,僅...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某建設公司詢問樣品屋及接待中心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 該局說明,建設公司為銷售房屋,在建案附近搭建樣品屋及接待中心等建物,均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應依法設立房屋稅籍課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故建商為銷售房屋臨時搭建附著於土地上之建物,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
出租房子可能遇到提前解約,如果房東收取違約金,或是從押金抵扣違約金,國稅局提醒,房東也要申報其他所得,就有不少納稅義務人忽略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因此遭到開罰。 高雄國稅局表示,租賃所得係財產出租供他人使用所收取之代價,其計算係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房東向房客所收取或由押金抵扣之違約金,並非提供財產與他人使用所收取之代價,而係房客未依約定完成承租期間或其他可歸責房客之事由所為之給付,屬其他所得,房東因取...
文/陳曼羚 行政院會5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依據,並放寬政府住宅扶助政策的弱勢資格及公益出租人認定。 公益出租人資料 不得用來查稅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政府給予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元綜所稅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2022年總計有34.2萬戶受惠。有鑑於部分房東擔心成為公益出租人後被查稅,致房客無法申請租補,這次修法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
一年一度的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要特別注意的是,納稅基準日是8月31日,代表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所有權人,不論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都要負責繳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換句話說,土地若是在9月1日後才完成移轉,原所有權人仍要負責繳稅。 台中一名吳先生詢問,近期剛買賣土地,今年的地價稅稅單是否會依持有期間,分別開立稅單予新舊所有權人?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
文/施絢傑 要說是回應持續未歇的高房價民怨也好,替半年後的大選投票佈局綁樁也罷,陳建仁內閣掌政後,確實持續推出有感度頗高的住房政策補貼;其中,顯然又以財政部新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為代表。根據稍早相關報導,8月上路的新青安專案申請熱度甚高,申請金額較前月近乎翻倍! 不光是執政的民進黨加料購房補助,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最新推出的「搶救少子化」三大政見中,也內含購屋補貼;大致內容為針對育有第三胎(以上)的家庭(夫妻),給予一生一...
文/陳曼羚 騎樓為台灣都市建築特色之一,主要是因應多雨、日照強的氣候而設計,但也衍生諸多亂象,例如停放機車、堆置雜物而阻礙行人通行。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倘若騎樓用途為單純供民眾通行,屋主可免徵房屋稅,但若變更使用情形,則應依實際使用狀況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依實際使用情形課稅 桃園稅務局說明,騎樓可免徵房屋稅的條件為「是否隨時供公共使用」。部分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常利用自家前的騎樓裝設鐵門封閉使用,或出租供設攤營業...
不少人認為「賣農地不用繳房地合一稅」,不過財政部提醒,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作農業使用的農地,須符合2大條件,才能符合免納房地合一所得稅的規定,且若是漏報,不僅需要補稅,還恐面臨罰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審理房地合一所得稅未申報案件時,發現納稅義務人A君於2022年3月間買賣取得農地,又於2022年5月出售移轉登記予公司法人,A君自認出售農地時,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無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案經查獲後應補稅400餘...
文/蔡余婕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2014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者),非新制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而應就房屋部分,依實際交易價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如果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的證明文件,其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核實認定;若未申報或未能...
民眾在換屋時,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都有機會靠「重購退稅」省一筆,不過財政部提醒,此優惠除了要遷入戶籍,還必須有居住的事實。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民眾在2年內賣屋又買屋,無論是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如新、舊屋均符合「自住房地」規定,可申請適用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重購自用住宅扣抵或退稅優惠。東港稽徵所說明,民眾如要申請適用重購自住房地扣抵或退稅優惠,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包含出售舊房地及重購新房地時間差距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