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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即將開跑大小規模的公司稅名目一籮筐,例如承租店面租金超過2萬元,此時將有兩種稅費必須處理,可能也有人好奇租金未稅或含稅是否差很多,如何繳稅成為全民課題,根據粉絲專頁「賣厝阿明知識+」分享,用一張圖輕鬆看懂租金扣繳、二代健保何試算等複雜程序,讓你我在稅務上都能得心應手。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店家租金逾2萬 2種稅金由房客負擔 首先是租金超過2萬元的部分,「賣厝阿明知識+」...
編輯著作/陳曼羚 文/陳曼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即使房東與房客約定好將房租付給第三人,房東仍是租金的所得人,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私法契約不影響稅法規定 台北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中有關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具有強制性,不會因當事人私自約定而變更稅法規定的課徵對象。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出租財產的租金屬於出租人的租賃所得,雖約定讓與第三人受領租金,仍應該以出租人為所得人,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與乙出租...
編輯著作/陳曼羚 文/陳曼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財產買賣,視為贈與,依法應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有支付價款的事實,且該已支付的價款並不是向出賣人借貸或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便不在贈與稅的課徵範圍內。 有無交易價金支付證明 稅金差很大 2016年1月1日以後,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買賣」新制房地,除依規定應於訂定契約次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外,是否應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
編輯著作/陳曼羚 文/陳曼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7日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民法》成年的年齡下修為18歲,與稅務相關的《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均有所修正,對個人而言,主要會對「房地合一稅」、「綜所稅」、「遺產稅」造成影響。 一、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首先看到房地交易稅的部分,台北國稅局指出,受影響的是土增稅、房地合一稅。依法個人出售房地合一適用範圍之房屋、土地,若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其他房屋且...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不動產買賣的4大流程:簽約、用印、完稅、點交中,買賣雙方最期待的應該是點交。因為買方終於可以取得不動產,賣方可以取得最終價金,互道恭喜。 ★林口燙金地段「昕銀座」打造國際旗艦商辦地標 點交時,因為有些費用是已經發生,但是尚未繳費,所以必須於點交時做最後的稅費分算,避免他日繳費單核發時,還要互相連絡,彼此尷尬。 買賣房屋常需補貼費用 由使用者付費 房屋買賣最常分算補貼的費用有:房屋稅、地價稅、水費...
編輯著作/陳曼羚 文/陳曼羚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開徵戶數881萬戶,年增 1.69%,開徵稅額約937億元,相較去年成長達3.99%,官員表示,主要與今年公告地價調漲、多數縣市政府重新檢討地段率有關。 財政部27日委託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舉辦2022年地價稅開徵記者會,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張世玢表示,今年可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全台約375萬戶,稅額約63.8億元,戶數和稅額都小幅略增,但平均每戶要繳1,703元,...
編輯著作/住展雜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受尼莎颱風外圍環流及東北季風「共伴效應」影響,部分地區連日降下豪雨,財政部17日表示,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說明,民眾若因災害造成財產損失,可向該處提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申請。如遇重大災害,該處將依各區公所等有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對受災戶辦理稅捐減免;平時亦會蒐集災損資訊,主動派員實地勘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夫妻離婚時賣房,房地合一稅該由原房地所有權人申報,還是由雙方約定的其中一方負擔?中區國稅局日前解釋,就算離婚協議書已約定由某一方負擔房地合一稅,賣屋時仍應由房地所有權人,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都屬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納稅義務人應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隔天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 中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稅務局表示,依照「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夫妻間贈與土地、房屋 適用法令不相同 台中市稅務局新聞提及,夫妻間贈與土地或建物,依適用法令不同而有不同課稅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依土地稅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若贈與房屋,則為契稅條例所明定課徵範圍,應申報繳納契稅。贈與契稅,受贈人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欲將自己名下的不動產出售,卻因欠繳稅款,導致建物與土地禁止移轉的情形。 按時納稅維護自身權益 避免財產被禁止移轉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新聞提及,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稽徵機關得就其相當於應繳納稅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直至欠稅人繳清全部應納稅款後,稅捐稽徵機關再通知地政機關,塗銷該不動產的禁止移轉登記後,才能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稅務局特別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