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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減輕屬「無殼蝸牛」民眾的負擔,房屋租金支出可列為列舉扣除項目。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全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以在12萬元的限額內列報減除。 國稅局補充,但若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再適用該項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如同時有合乎規定的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時,可自行計算兩者可扣除的金額,以較大者申報減除。 國稅局提醒,民眾列報房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是土地稅減免規則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今年9月25日前提出申請,才得於今年起適用,逾期申請者,將自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賦稅署說明,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依法應課徵田賦者外,都應課徵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負有繳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徵稽處表示,未辦理保存登記房屋的買賣移轉,由於無需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此導致有民眾誤以為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書後即完成移轉,而未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 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依照契稅條例規定,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移轉,仍應於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並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相關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徵稽處表示,日前有房屋承租人來電詢問,若將所承租之原供住家用房屋的部分樓層,改作為背包客的日租套房,是否會對屋主的房屋稅相關稅負造成影響。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對此回應,房屋的經營型態若以日或週為基礎,提供客房服務或是渡假住宿服務相關的短期住宿服務業,其提供出租服務的房屋無論是自有或是承租者,皆須按照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說,稅負會較高。 稅稽處進一步說明,房屋若有使用情形的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買入房屋,高興之餘卻疏於注意房屋有無增建等情事,因此未將增建面積申報契稅,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是遭他人舉發匿報、短報、漏報而遭受處罰。 稅務局表示,依照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是經他人舉發且查明屬實者,除了應當補繳稅額外,還需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提醒,新購屋的民眾要特別留意,如果有增建等相關情事一定要併同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的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須於今年9月25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才可於本年度立即適用,如逾期申請,則須自次年度才能開始適用。 稅務局說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或騎樓走廊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符合土地減免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土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於今年9月25日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部分土地所有權人為規避土增稅,先移轉極小持分土地,以創造土地所有權人共有土地的關係,再利用免徵或不課徵土增稅的土地與應稅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藉此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 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以上述方式逃漏稅,今年8月至9月間,基隆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後發現如有以上情形者,將依實質課稅原則,於再移轉時以分割前的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遏止逃...
以《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核心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的包租代管條例,《住宅法》更具有強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目的社會法性質。依據《住宅法》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106年1月間將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其免納綜所稅額度,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實施年限為5年。換句話說,這項稅捐優惠措施,目的在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空屋,以達成蔡政府8年設立20萬戶社會住宅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所有房屋屬於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賣時是否需要辦理申報繳納契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不因房屋是否有辦理保存登記而有所差異。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