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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納稅義務人

一共有:424筆"納稅義務人"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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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須符合4大要件

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須符合4大要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行庫借款所支付的利息,申報綜所稅時若要列舉扣除,須符合同一申報戶內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自用住宅地址辦完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應符合下列要件:(1)該自用住宅登記為同一申報戶之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及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2)該自用住宅無...

農用房屋免徵房屋稅 即早申請節省稅負

農用房屋免徵房屋稅 即早申請節省稅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所謂「農業用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的規定,是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因稅法上有優惠的規定,所以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申請人可主張適用優惠的規定。 屬於農業縣,專供農業使用的房屋為數不少,而關於農用房屋的免稅則是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有關規定,主要有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

北市10/1起 清查共有物分割土增稅案

北市10/1起 清查共有物分割土增稅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藉共有物分割規避土地增值稅,台北市稅捐處將自今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全面清查共有物分割的土地,如經查獲納稅義務人有安排形成共有關係,並藉辦理共有物分割,達到移轉土地所有權或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將採實質課稅原則核課土地增值稅。 該處進一步表示,對於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利用應稅土地與免稅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或移轉應稅土地之所有權,以規避應納土地增值稅,...

交易3類型土地 無須申報房地合一稅

交易3類型土地 無須申報房地合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近年取得的不動產,須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不過有3例外,包括出售免課土地增值稅的農地、出售經政府徵收或價購的土地,及出售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上述幾種交易無須申報。 官員指出,房地合一稅指的是2016年1月1日上路的房地交易所得稅新制,施行至今已3年多,若是交易近年取得的房屋,無論有無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都有義務主動申報。不過有3例外情況是不用申報的,第一種是已在投入農業中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可依...

網路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 方便快速

網路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 方便快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可多多利用網路申報,既省時又方便。 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符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的房屋、土地,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減紙效益,納稅義務人或代理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

地價稅優惠減免 9/23截止申請

地價稅優惠減免 9/23截止申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提醒,自用住宅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土地、社會救濟慈善事業用地,及工廠、加油站、停車場等特定事業用地等,可於今年9月23日前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把握時間申請,如逾期申請,將從明年開始適用。 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第一是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其...

地價稅納稅基準日 8/31即將來臨!

地價稅納稅基準日 8/31即將來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最近有計畫買賣房地產的民眾,注意喔!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是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即須要繳交今年的地價稅。 新竹縣稅捐稽徵局表示,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若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須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若是在8月31日以後才辦妥土地移轉登記者,原所有權...

非自願性房產移轉因素 以財政部公告為限

非自願性房產移轉因素 以財政部公告為限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持有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稅(新制)適用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之20%稅率,應以財政部公告情形為限。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由於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時間在2年以下房屋、土地者,依照稅率20%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依照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7日公告,前述規定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包含: 1、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

地價稅籍、土地使用情形 清查作業開始

地價稅籍、土地使用情形 清查作業開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是由稅捐機關依照稅籍底冊及查得資料核定課徵,而土地使用情形與地價稅核課緊密相關,該處將於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進行201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以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並遏阻逃漏稅捐。 該處表示,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期間,清查人員會佩帶識別證實地查核土地使用情形與課稅情形是否相符,納稅...

個人介紹房地買賣之佣金 須申繳綜所稅

個人介紹房地買賣之佣金 須申繳綜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取得因介紹房屋及土地買賣之佣金或酬勞金,屬於執行業務所得,應申報繳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房地買賣透過個人仲介成交者,依一般交易習慣,買賣雙方或一方會按買賣價格的一定比例計算佣金給付予介紹人,取得該項佣金之個人,除能提示相關成本費用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外,應於減除必要費用20%後之餘額作為所得,併計入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居間介紹房地買賣取得之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