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9年04月28日
- 398人觀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於日前表示,房地合一所得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個人於2018年間有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皆適用於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課稅規定;但如果出售之房地取得日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其土地交易所得則免稅。 該局表示,「房屋」交易所得適用舊制規定,即應以房屋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為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屋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個人201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國稅局補充,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