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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不少民眾有許多手足共同繼承的土地,因此有民眾去電稅務局詢問,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土地,分別收到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應該如何繳納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如果沒有設定管理人,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稽徵機關除了將繳款書送達給其中1人繳納稅款外,還會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體公同共有人,告知其有關地價稅核課內容、繳款書受送達人、繳納期限及申請復查期限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咦?!房屋稅開徵不是5月嗎?為何近期還會收到房屋稅單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目前正執行房屋稅催繳作業,民眾最近如果收到稅務局寄發之房屋稅稅單,請趕快持稅單就近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下者)繳納,以免逾繳納期限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自7月中旬開始,針對尚未完納房屋稅之欠稅戶(含長期約定轉帳繳納未成功之民眾)以雙掛號方式寄發房屋稅單。逾限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時,...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稅單及轉帳納稅通知均已完成寄發,除了提醒民眾於期限內繳納稅款,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新竹市稅務局提供5大紓困措施,並於網站設立「肺炎疫情稅捐紓困專區」,以助民眾度過疫關。該局所祭出的5大紓困措施包含: 1.旅館業停用樓層稅金降3成:受疫情影響,飯店或旅館未使用樓層部分,可向稅務局提出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飯店或旅館業使用房屋非自有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濟情況加劇,財政部國產署續盤點該署其他土地提供使用方式,包括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相關土地租金之減收措施,經財政部核定一律比照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租金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度過艱困時期。 國產署表示,考量疫情影響經濟層面廣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出租、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多元提供方式,政府施政應有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因5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台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底前已陸續寄送,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向該處或所屬12個分處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此外也提醒,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 該處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了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可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層面甚廣,國產署將針對經管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2020年全年租金,研擬給予承租人減收2成,並依國有財產法(下稱國產法)第43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共體時艱,紓解民困。 國產署表示,因應疫情影響,今年3月9日已對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權人(承租人、地上權人或委託經營受託人)提供本年應繳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本年12月底,並免收違約金、遲延利息之緩收租金措施,屆時若無法一次繳清,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減輕武漢肺炎疫情對民眾造成的衝擊,台糖公司宣布租金紓困措施,台糖承租人得提出申請,將租金繳納期限展延至今年底。近期台糖將陸續通知承租人此租金紓困措施,與承租人聯手抗疫、共度難關。 台糖說明,為因應承租人可能受肺炎疫情之影響,疫情期間將比照國有財產署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紓困措施,凡台糖承租人有緩繳2020年度租金之需求,可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底,展延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台糖表示,將協助承租人完成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今年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依「土地稅法第53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依照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賦稅署補充,今年12月1日及12月2日繳納者,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但若納稅義務人遲至12月3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截至11月30日止。有部分民眾表示,由於公告地價調整,導致地價稅繳納有困難,無法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該處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特訂定「高雄市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對於今年地價稅額較去年增加2萬元以上,且調幅達30%以上之民眾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地價稅。該處進一步說明,有繳納困難的民眾只要於今年11月30日前,向稅捐處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即可就增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逾期繳納者,12月3日起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民眾可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為方便民眾繳稅,台北市稅捐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外,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