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1年04月04日
- 1079人觀看
財政部國稅局指出,若過世者生前有出售房地,但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依民法規定,該筆房地仍要列遺產,但可依同額的房地現值列報為未償債務,從遺產總額中扣除,即可免計遺產稅。 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只要未經登記,則尚未生效。換言之,房地必須要做移轉登記後才能算是完成過戶。 官員指出,我國高齡者多抱持「有土斯有財」觀念,將畢生積蓄投入不動產市場,不少投資人過世前還在出售房地、簽訂買賣契約書情況,惟至死亡時...
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財政部國稅局指出,若過世者生前有出售房地,但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依民法規定,該筆房地仍要列遺產,但可依同額的房地現值列報為未償債務,從遺產總額中扣除,即可免計遺產稅。 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只要未經登記,則尚未生效。換言之,房地必須要做移轉登記後才能算是完成過戶。 官員指出,我國高齡者多抱持「有土斯有財」觀念,將畢生積蓄投入不動產市場,不少投資人過世前還在出售房地、簽訂買賣契約書情況,惟至死亡時...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市政府統計,2006年列冊管理期滿15年未辧繼承土地共有112筆,土地總價值按今年公告現值計,高逹6千9百多萬元。新竹市地政處預計今年9月將這些土地移送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由繼承人申領,如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另項統計指出,2021年新竹市新增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的不動產計土地1,465筆、建物70棟,土地總價值按今年公告現值計高逹28億9千萬元,將由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於4月1日起公告3...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未辦理保存登記即無建物權狀的房屋,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很多民眾誤以為不用辦理繼承,日後才發現房屋納稅義務人仍是被繼承人的名字,形成諸多困擾。 稅捐稽徵處說明,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如果往生,該房屋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檢附繼承系統表(如有拋棄繼承權者請附拋棄繼承證明書)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等資料,連同申請書向該處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經查明...
內政部近期公布2020年贈與和繼承移轉量,2020年繼承棟數達5萬9,109棟,較2019年增加2.5%,為史上最高,贈與為4萬3,759棟,較2019年小縮0.4%。 值得注意的是,為2016年以來贈與首次減少。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指出,高齡化趨勢下,不少父母選擇將房產移轉給子女,但近年不少父母除增值稅考量外,贈與房產給子女,若日後出售得付出驚人稅負,加上提前移轉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也是讓贈與量出現減少,繼承量仍維持成長的重要因素。 綜觀六都表現,繼承量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先前發布最新解釋函令,因遺囑信託生效時及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為委託人的繼承人且為其配偶或子女,該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不違背該信託目的,信託關係消滅後,信託財產的歸屬權利人為受益人,該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如符合相關規定者准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財稅局說明,信託的房地原則並無規定准予適用自住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委託人與受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地政處表示,截至今年1月17日止,新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的土地已達2萬333筆,面積逾909公頃;建物達399棟,依202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已高達100億餘元。 地政處說明,逾期(不動產權利人死亡6個月後)辦理繼承,登記費最高罰20倍,超過期限未辦登記(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後),將依法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處歸納無法辦理繼承登記的原因,包括不知被繼承人遺有財產、繼承人間...
川林地政士事務所的負責人陳建堯,原本從事印刷業,因為嚮往動腦的工作,二十多年前轉換跑道,投身代書產業。他認為,這一行最讓人著迷的,就是辦好困難案件後,會有滿滿的成就感,也因此,但凡其他同業不想接的麻煩案件,他都願意接下,挑戰自我。 陳建堯因為家庭因素,十三歲時就外出工作了,當時因為年紀小、選擇少,就投入了印刷業,而且為了賺多一點,還選擇做「燙金」,專做紅包袋、喜餅盒等特殊印刷品,「但做這一行,真的是出賣勞力,也很危險,常會聽到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內政部日前部務會報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規範符合規定的宗教團體,於條例施行後2年內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將透過核發權利歸屬證明書、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等方式,鼓勵宗教團體主動釐清權利歸屬,讓實質擁有的不動產不會淪為私人的財產。 內政部表示,許多宗教團體當初購買或受贈土地來蓋道場等宗教禮拜場所時,常以代表人等人的名字借名登記,在登記名義人過世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致電向高雄市稅捐處詢問,其父親所有的土地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地價稅,但父親已過世多年,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是否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繼承人自繼承開始,已取得土地所有權,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只要土地所有權人(即繼承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即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該處特別提醒,繼承人於辦竣戶籍登記...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繼承人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且持該分割協議書向地政機關申請所有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的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而非按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價值。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不動產,若由繼承人平均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需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即可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可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