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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線下看房,如何評斷房仲好壞?專業房仲會提供怎樣的服務?好房仲不只服務好,還能了解你的需求?下斡旋才談,房仲的動機是?先要你簽約貸款一定過,這樣好嗎?【本集重點】01|想要看房,先約出來再說?01:0802|評估好房仲,這三項先留意!04:2203|專業房仲透漏更多額外資訊?07:1204|遇到房仲 NG 行為,背後意涵是?14:3505|下斡旋才談?如何解讀房仲動機?20:24【一杯咖啡聊買房#21 各收聽平台】▌Apple https://apple.co/3hllghi▌Spotify https://...
買房預約現場看房,房仲帶看房子總會透露許多資訊,除了房子本身,還有你最在乎的房屋價格,到底要怎麼理解從房仲話語當中理解房屋價格與其他想法呢?樂屋網整理常見的房仲話術,告訴你房仲想什麼。01│房仲開發話術一、線上看房時的內容描述❒健身宅(公寓產品,沒有電梯需要爬樓梯?)❒捷運宅(步行多久可到捷運站,需要靠代步工具嗎?)❒靜巷(消防車進不來的窄巷或無尾巷?)❒全新裝潢(沒人想租套牢想脫手的投資客房,或有瑕疵的 NG 屋)❒採光佳(會不會有西曬的問題...
買房看屋好一陣子,終於找到還不錯的房子,除了斡旋議價,後續還有一連串的房屋買賣交易流程,包括簽約、用印、完稅、過戶和交屋,每個流程都非常重要,最怕一不小心疏忽吃虧受騙,樂屋網分享五個流程買房交易流程,幫你建立觀念避開糾紛,順利交屋!1. 買房流程第一步:簽約前的準備與議價買房流程的第一步,是向屋主表達購買意願,即議價階段。議價方式分為「斡旋金」與「要約書」,買方可依照需求自行選擇。議價有兩種:斡旋金與要約書的選擇► 斡旋金 (最常用議價術語...
買屋交屋過戶流程,契稅觀念大公開!地政士來了!本集來賓「現代地政聯盟召集人王進祥」看了十間百間房子,終於要交屋,但除了頭期款,還有契稅印花稅要繳給代書?為什麼交屋過戶要找代書?看房時為什麼斡旋金不要隨便下?房仲找的代書不要碰?雙代書才正確?邀請「現代地政聯盟召集人王進祥」老師告訴你交屋契稅觀念~【本集重點】01|買房斡旋有陷阱?先懂要約書!04:2302|物權?產權?脫鞋看房+不動產說明書!06:3503|交屋為什麼要找地政士?代書是買家好隊友?09:36...
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內政部於106年6月28日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配合洗錢防制法之施行日期,於6月28日同步施行。明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加強客戶審查、留存交易紀錄、主動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事件等事項。由於不動產經紀業(及地政士),多屬於中小企業組織,對於法令遵循層面因應能力不足也不夠即時,本文擬以專磚引玉探討該次洗錢防制法修法重點...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地政局人員無預警抽查8家建設公司(含代銷)及經紀仲介業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含磋商條款)及銷售廣告,查出不符規定者限期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 本次消保官查核定的重點分為兩項:一是定型化契約及廣告,二是建設公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前者在廣告方面,查核重點包括廣告應註明仲介或代銷業者之名稱、不得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積」、「受益面積」或「...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日前會同地政局,擇定6家房仲業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及銷售廣告進行查核,經現場抽查後,發現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及銷售廣告均符合規定,惟涉有營業管理缺失,已命業者立即改善。 消保官指出,本次查核主要參照「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要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內容辦理。且因受調查之房仲業者以加盟店較多,為使消費者瞭解業者與加盟總部...
因應世代的變遷及交通加速建設,縮短城鄉差距,也縮短了買屋的年齡,人的一生中最大筆的交易應該屬房屋買賣。由內政部最新公布102年第1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表,房屋漏水、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及隱瞞重要資訊為前三名,在房仲林立的社會下,買賣雙方若非行家,在簽具契約時,時常會因眼前書契種類繁縟,在經紀人員催促下,尚未清楚條約內容而簽下契約書,衍生不少糾紛問題,近來發生知名補教名師疑似因房屋買賣糾紛案例,買賣雙方對於房屋買賣過程中之權利義務應有更...
現代人工作繁忙,為了省心省事,購屋瑣事十之八九都委由房仲處理,不過提醒購屋族,千萬別以為花錢付了房仲服務費,就一定能安心辦妥房貸、交屋等程序,假若倒楣碰上不盡責的房仲,不僅招來一肚子氣,還可能導致交屋過程狀況連連。尤其兩千億政府優惠房貸已經所剩無幾,遇上「狀況外」的脫線房仲,買方只能急得直跳腳。 ■ 房仲後知後覺 急壞申貸買方 在大台北地區購屋,總價少則四、五百萬,多則數千萬,甚至上億元。若以成交總價一千萬元的房子為例,房仲分別從...
消費者在委託仲介買房子時,想要與賣方談價錢,通常房仲業者為了讓仲介費提早落袋,往往會隱瞞消費者可選擇要約書的方式,只提供斡旋金單一選項,也因此導致購屋糾紛不斷,因此專家提醒,消費者應盡量避免在房屋成交前先付款,改選擇要約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要約書取代斡旋金 免事先付錢 專家指出,許多購屋糾紛會發生在前端的議價期,常見房仲業者在推荐物件時,會積極打聽買方的購買意願,然後誘導消費者支付斡旋金,再積極去遊說賣方,促成整筆交易。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