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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為降低公益出租人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溯課稅的依據,草案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稅捐未於規定期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規定,讓稅務機關不得將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所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查核依據。 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給社福團體後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房客,就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所稅每屋、每月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稅務局表示,依照「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夫妻間贈與土地、房屋 適用法令不相同 台中市稅務局新聞提及,夫妻間贈與土地或建物,依適用法令不同而有不同課稅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依土地稅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若贈與房屋,則為契稅條例所明定課徵範圍,應申報繳納契稅。贈與契稅,受贈人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持調解筆錄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是否要繳印花稅?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契約的成立乃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是明示或默示都屬於範疇。依印花稅法規定,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的契據,均為印花稅的課稅範圍;但如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仍應按其性質繳納印花稅。 達成協議即具契約性質 須繳納印花稅 台中市稅務局新聞提及,納稅人辦理不動產移轉,所持調解筆...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取得使用執照後 應報繳契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新聞提及,民眾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如果以自己本身、配偶或其親屬名義申請建造執照,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只是名義上使用執照起造人,實際上並非起造人自己興建房屋,是向建屋者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親屬生前持有不動產並出租,親屬過世後繼承人如果持續出租,則該繼承人需要對該筆不動產申報遺產稅以完成移轉過戶,另外這筆不動產租賃所得皆需計入繼承人綜合所得課稅。 當親屬過世時,家屬首先需在30天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登記」,隨後需在知悉繼承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過世者戶籍地的地方法院」提出「陳報遺產清冊」,確定過世者債務情況;若要拋棄繼承,則需在知悉繼承日起二個月內提出。 若繼承人確定...
為照顧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減輕居住負擔並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品質,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提出「住租課買」的安居高雄四箭,藉由多元住宅政策配套,落實居住正義。 所謂的「住租課買」,就是「興建社會住宅」、「加碼租金補貼」、「課徵囤房稅」、及「市民首購低利貸款」等多元住宅方案。實際上高雄無論是房貸負擔比、房價,都遠比雙北來得低,但高雄引進國內外產業投資的過程中,房價明顯上漲,也讓年輕族群「心情有些掙扎」。因此,高市府攜手內政部住都中心,目標...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經歷了去年的各區突發停電事件,讓政府和民眾都開始正視台灣能源政策。政府力推綠能,也希望民眾能夠參與進來。政府最近就裝設太陽光電設施,是否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發佈了解釋令。 財政部解釋說,自今年7月1日起若太陽光電設施,符合以支柱直接支撐、未另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門窗、牆壁等設備可不再課徵房屋稅,明年5月開徵時不會再收到這部分稅單。並且,太陽光電設置型態非常多元,有地面型、屋頂型,而有些加裝在屋頂棚架上,有些則是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並健全房屋稅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自2022年9月起將對土造、木造及竹造等免課稅老屋進行全面清查,該次清查將重點查核老屋有無增、改建或已拆除重建及使用情形變更等情形。 土、木、竹造免稅老屋 優先受清查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新聞提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會因折舊使課稅現值逐年降低,目前住家用房屋現值低於10萬2千元以下即免課房屋稅,故房屋現值較低的老舊免稅房屋常被民眾忽略,為維護民眾權益及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民眾張小姐詢問,因父親於2022年5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房屋1棟,原先未繳納的房屋稅新台幣12,000元,已於同年5月31日由家人繳納,申報父親遺產稅時,該筆稅款能否作為遺產稅的扣除額減除? 國稅局說明 減除規定與計算方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提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的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另依財政部1986年1月11日台財稅第7520338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新制課稅所得,是以房、地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及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來計算。因已減除土地增值稅稅基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故不得再行減除土地增值稅。 國稅局舉例說明 前手土增稅可列費減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交易新制土地如前次移轉屬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該次移轉已未作農業使用且應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