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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近日發布「囤房稅」修正草案公報,針對市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持有戶數在3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上,每戶適用3.6%的最高稅率。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次稅率調整有近92%民眾不受影響,藉由修法增加的稅收,將運用至弱勢或年輕人租屋補貼,以落實居住正義。 盧秀燕指出,目前台中市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為1.5%的單一稅率,待修法完成後,未來持有越多戶非自住房屋的民眾,所適用的房屋稅率也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發現有部分營利事業於出售土地時,因不清楚申報規定,誤列土地漲價總數額,影響課稅所得額計算,導致需進行補稅作業。 考量不少營利事業不清楚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正確流程,高雄國稅局整理出以下2種常見錯誤,提醒營業事業注意: 一、免納所得稅之土地,誤扣除其土地漲價總數額 若營利事業交易的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屬於免納所得稅範圍,則該筆交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近日發布「202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的交易案件,適度調增部分區域所得額標準1%至3%,以反映區域差異及市場行情,其中調增3%的區域,除新北市三重區外,皆位於台中市,分別為東區、南區、西區、中區及梧棲區,合計共6個行政區。 財政部說明,若民眾出售的房屋為2015年以前所取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課稅。若個人於2021年出售不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宜蘭縣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自今(2022)年2月起已著手辦理去年度地價稅欠稅催繳作業,繳納期限自即日起至3月16日止,呼籲收到繳款書的納稅義務人儘速完成繳納,以免遭到滯納金處罰。 依現行規定,凡是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了依法應課徵田賦者以外,皆應課徵地價稅,同一縣市所有土地採全縣地價總歸戶,按6級稅率累進課稅,依據土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移轉不動產予受贈人時,其財產價值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應以贈與時的時價為準,如不動產的價值,便應視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而定。另外,因移轉不動產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則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移轉方式不同 稅率有差異 土地增值稅的課稅基準,是依前一次與本次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進行課稅,無論是透過贈與或買賣方式進行移轉,皆適用20%至40%的土增稅率,若是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移轉不動產予受贈人時,其財產價值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應以贈與時的時價為準,如不動產的價值,便應視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而定。另外,因移轉不動產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則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移轉方式不同 稅率有差異 土地增值稅的課稅基準,是依前一次與本次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進行課稅,無論是透過贈與或買賣方式進行移轉,皆適用20%至40%的土增稅率,若是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宜蘭縣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自今(2022)年2月起已著手辦理去年度地價稅欠稅催繳作業,繳納期限自即日起至3月16日止,呼籲收到繳款書的納稅義務人儘速完成繳納,以免遭到滯納金處罰。 依現行規定,凡是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了依法應課徵田賦者以外,皆應課徵地價稅,同一縣市所有土地採全縣地價總歸戶,按6級稅率累進課稅,依據土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近日發布「202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的交易案件,適度調增部分區域所得額標準1%至3%,以反映區域差異及市場行情,其中調增3%的區域,除新北市三重區外,皆位於台中市,分別為東區、南區、西區、中區及梧棲區,合計共6個行政區。 財政部說明,若民眾出售的房屋為2015年以前所取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課稅。若個人於2021年出售不適用...
因應房市熱絡,財政部再出招。為反映全台各地區房價上揚情況,財政部近日宣布適度提高部分地區售屋財交所得稅率1~3個百分點,其中新北市三重區,還有台中市東、南、西、中區等舊市區皆漲3個百分點,居全台之冠。 財政部近日公告「11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若個人在2021年出售不屬於房地合一稅制的舊屋(2015年底以前所取得房屋),且無法提供具體成本證明或是交易資料,國稅局將依照最新標準計算其所得,今(2022)年5月申報綜所稅將適用。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發現有部分營利事業於出售土地時,因不清楚申報規定,誤列土地漲價總數額,影響課稅所得額計算,導致需進行補稅作業。 考量不少營利事業不清楚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正確流程,高雄國稅局整理出以下2種常見錯誤,提醒營業事業注意: 一、免納所得稅之土地,誤扣除其土地漲價總數額 若營利事業交易的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屬於免納所得稅範圍,則該筆交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