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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買800萬公寓增值至千萬,他想退出該怎麼算?專家教你這樣做才公平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兩年前你、另一朋友、再加一人,共同出資約800萬元買了一間公寓。現在該屋市價大約1,000萬元,但你只佔成一股,本金出資約26萬元。剛想退出出售你的那份,卻卡在估價和分錢兩關:開太高怕朋友買不下、開太低又怕賺少。這類「多人合資買房、後續想脫身」的情況,其實比你想像中常見,但若沒搞清楚法律、稅務與雙方約定,容易陷入糾紛。 首先,我們來拆解...
長期旅外過世,遺產稅可能「歸零扣除」?國稅局提醒:兩年內有沒有回台關鍵決定稅負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年來愈來愈多人選擇長期旅居海外,生活、退休、工作都在國外,但你可能想不到:一旦在境外過世,留在台灣的房產、存款或農地,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可能失去很多常見的扣除權利。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近特別提醒,判定被繼承人是「居住者」還是「經常居住境外」,關鍵在於死亡前兩年是否在台有住所或累計居留逾365天,這個認定會直接影響可否申請...
地價稅11月開徵!全台924萬戶收稅單 財政部:今年地價未調整、稅額略降 【M傳媒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又到了繳地價稅的季節!財政部賦稅署昨(28)日宣布,全國202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正式開徵,共計開徵924萬戶、總稅額約986億元,雖較去年多出12萬戶,但整體稅額卻略減4億元。主因是今年公告地價未做調整,加上土地使用情況變動,使得稅負整體持平甚至略降。 六都貢獻超八成稅額 台北市居冠、新北戶數最多 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國六都開徵地價...
「房屋稅2.0」已於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並將自114年5月起反映在您收到的房屋稅單上。這項重大修法被視為政府落實「居住正義」的核心政策,目標聚焦於「提高多屋持有成本、保障單一自住、鼓勵釋出空屋」。這對多屋族群(尤其是跨縣市持有者)的房屋持有成本將產生顯著影響。本文將全面解析房屋稅2.0的與原房屋稅的新舊制差異、適用對象、計算觀念與常見情境,更能清楚了解房屋稅現況。房屋稅2.0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多屋族稅額有跳躍式增長房屋稅的計算公式並未改變,...
借名登記還房不必繳契稅!雲林縣稅務局:屬「權利回復」非買賣行為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很多人早年買房時,為了貸款、稅務或家庭因素,會把房子登記在親友名下,這就是俗稱的「借名登記」。但當雙方想把房子「還給原主」時,該不該繳契稅?雲林縣稅務局最新說明指出,若屬於終止借名登記、返還真正所有權人的情況,不屬於買賣或贈與行為,因此可免課契稅。 根據雲林縣稅務局解釋,契稅是針對不動產發生所有權移轉時課徵的稅種,通常包括買賣、贈與...
8月31日決定誰繳稅!地價稅關鍵日曝 買賣贈與土地別踩時程地雷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許多人在土地買賣或贈與時,以為只要簽好契約、付完款,就能切割稅務責任,然而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醒,地價稅有一個「決定誰繳稅」的關鍵日期,每年的 8月31日納稅義務基準日。這一天誰的名字還掛在地政登記上,年底地價稅的帳就算誰的。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依照《土地稅法》規定,8月31日是「納稅義務...
繼承房產再出售的節稅關鍵!三分鐘搞懂新舊制差異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繼承房產後想要出售,卻被複雜的稅制搞得頭昏腦脹?專家提醒,只要搞懂三種稅務,就能避免被課徵高額稅金! 「爸爸留下的房子賣掉要繳多少稅?」這是許多繼承房產民眾最關心的問題。隨著台灣進入資產傳承的高峰期,不動產繼承後的稅務規劃成為重要課題。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多數民眾對繼承不動產的稅務了解有限,特別是出售時的節稅策略,常常讓家庭傷透...
中樂透也要懂報稅!集資中獎沒寫清楚,小心被國稅局當「送錢」課稅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大家是不是也曾和親戚朋友一起「集資包牌」,幻想中樂透後大家一起爽分上億獎金?但你可能不知道,萬一真的中大獎,錢分錯、文件沒留好,國稅局可能會認定你「在送錢」,要繳一筆可觀的贈與稅!最近就有民眾向國稅局詢問,集資買公益彩券中獎後怎麼分錢才不會被課稅,官方也罕見地給出明確說法。 國稅局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的「贈與」,是指...
頂樓加蓋也逃不了!桃園稅局揭密:違建一樣要繳房屋稅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我這只是鐵皮屋、沒使用執照應該不用繳稅吧?」這句話,是不少民眾心中的「都市傳說」。但桃園市稅務局最近提醒:別再誤會了!就算是違章建築,只要有屋頂、牆壁、能住能用,就算隨時可能被拆,也一樣是房屋稅的課稅對象。換句話說,你以為避掉的稅,其實一毛都逃不掉。 在桃園不少地區,像是老社區頂樓加蓋鐵皮屋、前院臨時車庫、甚至後院的鐵皮倉庫,幾乎成了...
舊制房屋出售要小心!實價成交金額才是課稅依據,國稅局提醒保存憑證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期不少民眾在出售舊制房屋時,因不清楚稅制規定,可能面臨補稅風險。國稅局指出,凡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或105年以後繼承但被繼承人屬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屋,都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時必須依照實際成交價格與取得成本核實計算,並併入出售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不能直接套用財政部訂定的標準計算。 根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