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文/何宗霖 圖/FREEPIK 社區大樓的住戶對於購買的車位所在樓層、位置不滿意,與鄰居協商互換停車位的情形,並不罕見。然而,此種停車位互換的協議,是否拘束新的買受人?舉例來說,某建商在銷售某社區大樓的建物時,將各個建物搭配地下室停車位銷售,而與各承購戶明訂停車位的使用權及其範圍,停車位產權以「共有」持分方式登記,社區規約也約定地下室停車空間,依建商的買賣契約書約定方式使用。小鄭所購買的一一號車位,因為不方便孩童上下車,遂與單身的小...
文/吳翃毅 圖/PEXELS 裝潢新家、裝修舊宅,多數消費者在乎的是美感,因為有近三分之一的生活時間是在這個空間內,便想透過裝修給自己美觀且符合生活習慣的居家空間。只不過裝修不是日常消費,也不是學校會教的事,若裝修過程因資訊不對等發生爭議,相當難解。消費者找到裝修公司後,最重要就是簽訂裝修契約,然而裝修契約百百款,在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調處的相關案例中,裝修契約有一頁式的合約書,內容精簡到只有承包金額、分期付款,及...
文/住展雜誌 根據住展雜誌統計,今年北台灣房市329檔期推案量爆新高,預估接下來的清明連假也可望催出賞屋人潮。新北市府日前聯合稽查三重、土城及林口等7宗預售屋建案,發現有銷售中心、樣品屋未經許可及營業處所、銷售人員未備查等違規、缺失情事。新北市地政局提醒民眾,連假賞屋簽約勿衝動! 新北市地政局於329推案檔期前夕,聯手法制局消保官及工務局等單位,進行今年首波預售屋聯合稽查,查核建案包括三重區『世界芯A棟』、『世界芯B棟』、『大有豐光』...
文/住展雜誌 近年房價高漲,不少受薪階級望屋興嘆,高喊不如躺平。不過近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揭露一起特殊案例,一名17歲少年以2千萬元購入新北市房產,且全額自付還不需課贈與稅,引發市場熱議。 確認買房資金為自有存款 國稅局說明,該名少年今年17歲,向第三人購買新北市房地,買賣成交價格約2千萬元,少年的父親在不動產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即台北市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提供少年的存摺影本,證明該筆支付房產的資金,為少年自2013年至2...
地震頻傳,看房的時候銷售人員都會掛保障自家建案使用XX鋼材、XX工法,能夠耐震、制震,地震搖晃不用擔心,RC、SC、SRC是什麼?廣告DM上指的制震宅又是什麼?讓樂屋網「買屋小辭典」告訴你。▌01│什麼是抗震宅?耐震、制震、免震工法區別建商推案都會以抗震宅標榜建案安全性,抗震宅應該要能有減震效果,確保建築物遇上強震時,不會有歪斜坍塌風險。抗震的方式市場上約略分為以下三類:1.什麼是耐震?最基本的抗震設計,只在建築物的梁柱壁建造能承受地震強度的建案主體結...
建商刺激買氣,常見推出輕鬆付款方案,包括低首付款、工程期0付款等,但根據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的觀點,考量工程款「是一筆不能虧掉的錢」,加上建案工期較長,不建議拿去做高風險性投資。 何世昌在臉書「房產知識Buffet+」發文,介紹工程期的定義以及付款方式,所謂「工程期」是指新建案興建的工程期間。消費者購買一般建案並簽訂買賣契約,要繳一筆首付款,首付款內含訂金、簽約金、開工款,簡稱訂、簽、開,總額約為房屋總價的10%~15%(視個案規定而異)。...
文/朱福山 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購買預售屋後若有解約情形,買賣契約的出賣人應申報,否則可能將面臨3至100萬元罰鍰。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表示,預售屋買賣需即時申報成交,並納入紅單禁止轉讓外,為提升資訊透明度,內政部再次修法針對所有已簽約的預售屋案件,於規定生效日後,若有解除買賣契約者,應自當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 透過網際網路申報登錄時,僅需輸入原申報書序號及原買方統一編號,系統即帶入原交易標的資訊...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就房屋買賣而言,車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常有公寓式的房屋,因為早年沒有車位的配置,造成鄰居間無數次的停車糾紛,甚至大打出手,互告傷害,上了社會新聞。 漸漸地,房屋加車位成了房屋買賣的標準配備,有些豪宅的車位配比,有雙車位甚至三車位的情事,可見車位的重要性並不亞於房屋的使用性。 個案中的屋主也是從建商的預售屋中購買了一房二車位,方便先生及太太各一部車使用,也順利的完成了銀行的抵押貸款。先生因為工...
買房是人生大事,鎖定新成屋、預售屋之後,更要注意交屋前的關鍵為「驗屋」。究竟驗屋是什麼?驗屋的流程和費用為何?可以自己驗屋嗎?設計家Searchome針對「驗屋」整理五大重點,一次清楚理解驗屋細節,交屋前更安心。 重點一:何時要驗屋?交屋前至少驗屋兩次 驗屋為交屋程序的一環,可說是交屋前必需完成的事。完成房屋買賣契約簽約後,直到交屋前,至少會有兩次驗屋,分別是初驗及複驗,由屋主檢驗房屋是否有瑕疵。若有出現重大瑕疵,會需要多點時間修繕,建商有...
《平均地權條例》杜絕炒作紅單,但有民眾疑似遇到新的銷售模式,從代銷手中取得「購屋買賣預約單」,還宣稱視同下斡旋拒絕退定金,不禁好奇正當性?對此專家提醒,可能遇到銷售話術,應該積極捍衛自身權益。 民眾在PTT論壇發文,自稱鎖定一戶成屋,已經完成下定,還拿合約回家審閱,同時從代銷手中收到一張紅單,標題寫著「購屋臨時證明單」,雖然找代銷詢問退款事項,對方卻宣稱不能退定,理由是買賣雙方有談價格,已經視同下斡旋,令人好奇該如何面對? 文章掀起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