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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買賣契約

一共有:538筆"買賣契約"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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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有黃金時段嗎?把握這二種情況下的議價空間!

買房子有黃金時段嗎?把握這二種情況下的議價空間!

想擁有較大的議價空間,預售屋請把握推案初期,新成屋則在即將結案時,可以撿到一些便宜。建案初期為營造熱銷,議價較有希望建案剛開案之初,為了把銷售量衝高,營造熱銷印象,初期買屋的人有較大的議價空間。此外,當建照尚未發下,很多銷售人員會叩客偷跑,找熟識的準買家來看建案,透過寫預約單(紅單)的方式,只需付3至5萬元訂金(單價高則可能達十幾萬),取得優先購買權。等建照核發後,進入正常銷售程序,儼然迅速進入了高成數銷售狀態。由於預約單並非買賣契約...

申辦房貸六大步驟,你一定要知道

申辦房貸六大步驟,你一定要知道

對於每一家銀行來說,申辦房貸的流程都是固定的,主要得經過以下6個步驟。熟悉這段流程,才能清楚知道每個階段該做什麼。步驟1【提出房貸申請】:選定最適合自己的房貸類型前篇介紹了6大類房貸,你可以根據家庭資金狀況和財務規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在與房仲業者簽訂買賣契約前,最好先詢問代書大約可貸到多少額度,並轉達個人的需求;和房仲業者簽約後,其代書會替你聯繫銀行並提出申請表,期間還會提醒你該準備哪些文件備查。步驟2【房屋鑑價】:根據房屋位置和...

賣方不使用履保 房屋買賣怕有問題

賣方不使用履保 房屋買賣怕有問題

齊先生辛苦存了多年的薪水與投資獲利,終於累積到成家的頭期款。透過仲介的介紹,在看屋過程與金額上都認為賣方誠意十足,決定買下新北一處中古屋。正當地政士準備進行雙方簽約時,賣方卻表示如果不使用價金履約保證,價格可以再低一點。經驗十足的地政士覺得疑點重重,便提醒齊先生可能產權或是賣方有問題,因為履保是以公正第三方角色保障價款,在交易過程中可以保障買賣雙方的金額。齊先生心裡警鈴大響,辛苦存的錢是無法承受任何一點意外的…。何謂價金履約保證?履保...

炒作航空城土地的下場

炒作航空城土地的下場

有夢最美,但對於想藉桃園航空城題材炒作航空城區域農地的徐姓男子而言,炒作航空城土地等於是一場惡夢,讓他在半年內損失二百四十八萬多元。桃園航空城開發案涉及二千多公頃農田受影響,目前桃園航空城已審定都市計畫,但是尚未核定,還要再經過聽證會程序後,進入區段徵收審議小組審查核定,才會啟動土地徵收作業。但投資客已經大舉介入,桃園市大園區的農地已炒翻天。有意炒作航空城地林姓男子在前年委託房仲出售他所有坐落桃園縣大園鄉的土地,徐姓男子有意投資炒作...

搞懂房屋貸款流程 讓銀行當你的貴人

搞懂房屋貸款流程 讓銀行當你的貴人

購買房子,只要過了一定的「門檻」就可以了,這個所謂的「門檻」就是指購屋所要自己先累積到的一筆「自備款」或是「頭期款」,但是過了「門檻」之後,並不是就都沒事了,您後面才開始要持續下去的,另一佪長期的負擔。購屋時,您真正買房子所付出去的錢還是一個房屋的「總價金」,交屋取得房子的當時,真的從自己口袋裡出的才只是一部分而已,實際上有另一大部分是由銀行幫忙你「同時」付出去的,也就是因為有人幫你付帳,所以當下你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感覺。現在幾乎很少...

違建不能移轉登記,更有隨時拆除之危險,若買方仍願買受,不得主張被詐...

違建不能移轉登記,更有隨時拆除之危險,若買方仍願買受,不得主張被詐...

違建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更有隨時拆除之危險,買方既已明知有此危險而仍願買受,自非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故不得主張被詐欺而撤銷買賣契約 《案例》買方透過仲介以新台幣380 萬元向賣方購買某房地及其頂樓增建部分,買方在購買當時就該頂樓增建部分曾經詢問過賣方是否曾經收過「違章建築查報(拆除)通知書」,當時賣方向買方說從未曾收過,因此買方以為該頂樓違章既然未曾遭到檢舉查報,應該不會被拆除,所以同意購買該房地及其頂樓增建。惟買方購買該房地後,...

出賣人對於房地所在鄰地有墳墓一事,出賣人不負有告知義務

出賣人對於房地所在鄰地有墳墓一事,出賣人不負有告知義務

出賣人對於系爭房地所在鄰近有系爭墳墓乙事,不負有告知義務,自無成立「侵權行為責任」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餘地《案例》買受人買受系爭房地後始發現其鄰近有一「X家祖墳」墓園,認為墓園的存在足以貶損房價,造成其權益受損,並認為賣方沒有對此說明是違反法律上告知義務,遂起訴主張出賣人應負侵權行為責任及瑕疵擔保責任。《說明》本件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100號民事判決認為:一、於買賣房地之交易上,契約之告知義務是以契約成立時存在於買賣標的上之現況...

賣方覺得價格賣太低 反悔不想賣   北院:應賠償違約金

賣方覺得價格賣太低 反悔不想賣 北院:應賠償違約金

買賣成交後,賣方覺得價格賣太低反悔不想賣,賣方的主張是當初仲介人員不斷向其遊說房市不好,需降價才有可能順利出售系爭房地,因此才不得已降價售出,但事後想想不對勁,認為是仲介故意誤導,所以不想賣了。但對買方而言,那是賣方跟仲介的事情,所以買方認為這是賣方違約,故起訴主張賣方應該賠償違約金。訴訟中賣方以「誤認不動產市場交易行情」為理由,依民法第88 條第1項有關錯誤之規定,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既然買賣契約被撤銷,自無違約問題。本案台北地方法院認...

產權以什麼記載為準

產權以什麼記載為準

消費者購買房子,最怕碰到房屋產權面積不清楚,如果產權涉及占用鄰地引發糾紛,目前司法實務的見解是,有關不動產標示及買賣權利範圍,依買賣契約的約定,倘若買賣標的物標示記載如有不符,則以地政事務所登記簿記載為準。 法院有個案例,王姓男子將自己所有的台北市一棟房子,經太平洋房屋仲介賣給林姓女子,交屋後,許姓鄰居向林女反應,這棟房屋的浴室、廚房等部分設施占用許的土地七點六六平方公尺,林女調閱「建築改良物勘測成果表」與「竣工圖」,經比對証實佔用...

房仲不能踰越代理權限

房仲不能踰越代理權限

房仲代理屋主銷售房子,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都是依據「委託銷售契約書」的約定,如果房仲踰越代理權限,將房子以低於屋主願意出售的賣價出售,這種踰越權限之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對屋主不生效力。 蘇姓屋主於去年四月與「好厝多不動產經紀公司」簽立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委託好厝多公司銷售他所有的台北市一棟房子,並授權房仲代為收受買方交付之定金,以利買賣契約之成立。 蘇姓屋主欲避免繳納奢侈稅,而跟好厝多公司約定,若找到買家,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前簽定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