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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因買受人違約而解除契約,並依約定的違約款項,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所產生的違約金性質,應依規定開立應稅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並列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稅局說明,因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要件,買受人在未取得該土地產權前,其支付的土地價款是為取得土地權利,所以若解除土地買賣契約關係,建設公司依約沒入的款項已非屬銷售土地的代價,應將原開立預收土地款的免稅統一發票收回,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保障次承租人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會同法務局消保官於今年1至10月間,抽查8家租賃住宅包租業者所使用之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查核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布之「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檢查結果公布,初檢有3家業者全部不合格,僅1家業者全數合格,經命限期改善後,複檢已全部改善完成。 地政局表示,本次首度針對轄內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之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查核項...
時常聽到預售屋還沒開賣就秒殺完售,背後大多是投資客大量訂房,藉由轉讓「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單)賺取價差,預售屋買賣學問大,到底該不該接手轉讓的預售屋?樂屋網分享以下6點,告訴你為什麼:01|不要接 「轉手」預售屋投資客都想賺錢,既然要釋出預售屋絕不可能賠售,價格一定會比原售價還高,「換約」有仲介費、手續費和水電外牆費等延伸費用,一屋多賣、產權不清是一大問題。02|不要碰沒有建照的建案賣屋前最基本要有建照,有執照才能開工,有些黑心建商在還...
─「景觀價值」非價格所能取代 ─山坡背後是否隱藏玄機,清明節過後答案揭曉 文.莊孟翰 最近有位購屋者以六百萬元購買新竹一棟中古透天厝,入住後赫然發現屋旁不遠處密林中有三座墳墓,在身心備受煎熬,加以房價嚴重貶損情況下,遂向新竹地院提告,要求減少價金25%,156萬元。 訴訟過程買方表示簽約前曾數度詢問賣方及房仲業周邊有無嫌惡設施,答案都是「無」,賣方應訊時則表示鄰近山坡是國有地,上面既有的墳墓是眾所皆知的事,不致影響房價。法官在審理...
最近有位購屋者以600萬元購買新竹一棟中古透天厝,入住後赫然發現屋旁不遠處密林中有三座墳墓,在身心備受煎熬,加以房價嚴重貶損情況下,遂向新竹地院提告,要求減少價金25%,156萬元。 訴訟過程買方表示簽約前曾數度詢問賣方及房仲業周邊有無嫌惡設施,答案都是「無」,賣方應訊時則表示鄰近山坡是國有地,上面既有的墳墓是眾所皆知的事,不致影響房價。法官在審理過程為求慎重起見,特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現勘,認定三處墳墓與房屋距離為20至30公尺,再就可視...
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的衝擊,各國央行紛紛祭出降息措施,台灣央行也在3月宣布降息1碼;另一方面,行政院也針對公股銀行,提出4到9月期間,擴大降息紓困,再降息1碼(限定房貸金額1000萬元以下,且必須是購買自用住宅)等於一次調降0.5%的房貸利率,令房貸族很有感。 不少人認為,當前的低利環境,可謂購屋好時機,但買房要辦理貸款時,除了房貸利率以外,也應考量該物件的銀行鑑價,因為鑑價結果,將會影響貸款成數,若買房時想拉高貸款成數、降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層面廣大,行政院今年4月8日宣示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本年租金減收2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盤點該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因應疫情之處理方式,於4月23日敲定比照減收租金2成。該署同時考量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須配套處理,報奉財政部4月27日核定因應疫情之租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濟情況加劇,財政部國產署續盤點該署其他土地提供使用方式,包括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相關土地租金之減收措施,經財政部核定一律比照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租金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度過艱困時期。 國產署表示,考量疫情影響經濟層面廣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出租、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及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等多元提供方式,政府施政應有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台中市政府住宅處針對社會住宅承租戶,提出租金延後繳納方案,最長可申請延後繳納4個月份租金,並免除依合約應計收的違約金。此外,考量各產業因疫情產生的衝擊時間點不同,申請租金延後繳納月份可追溯至年初,讓承租戶有充裕的財務運用彈性空間。 住宅處指出,依雙方簽訂租賃契約規定,承租戶逾期未繳納,應按日計收違約金。為協助因疫情導致資金調度困難、暫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的承租戶,特別辦理延後繳租方案,以紓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經濟層面甚廣,國產署將針對經管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2020年全年租金,研擬給予承租人減收2成,並依國有財產法(下稱國產法)第43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共體時艱,紓解民困。 國產署表示,因應疫情影響,今年3月9日已對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權人(承租人、地上權人或委託經營受託人)提供本年應繳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本年12月底,並免收違約金、遲延利息之緩收租金措施,屆時若無法一次繳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