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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住都中心指出,位於永和區秀朗青年社會住宅一位承租人,在承租期間違規堆置家電影響公安、冒名申請社宅、欠繳租金等違規行為,遭累計扣點超過30點,並要求該承租人於今(2022)年5月20日前清空搬走,否則以法律程序強制執行。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該住戶是永和惡名昭彰的「租霸」,在民間已無房東願意出租,因此在秀朗社宅開放招租即申請入住,期間多次違反租約規範,且屢勸不聽,甚至涉及恐嚇及誹謗,導致多位總幹事先後離職,依規定滿15...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遏制炒房歪風,行政院推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於近日拍板定案,明定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除配偶、直系、二等親屬或特殊情形下,不得轉售於第三人,另外,針對炒房行為,處最高5,000萬元罰鍰。 禁止房屋換約 不得轉於第三人 內政部地政司王成機說明,在限制預售屋、新成屋換約轉售部分,除配偶、直系、二等親屬或取得相關單位核准後外,不得轉售於第三人,即使是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轉售契約等行為,違規者將按戶棟處50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抑制居高不下的房價,政府祭出各種房市管控措施,坊間不少媒體及專家參與「居住正義系列論壇」,其中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聽聽專家對修法內容有何建議: 炒房助漲房價 與換約有何關係? 針對內政部擬祭出禁止預售屋、新成屋換約修法條款,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堅決反對,對此說明,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乃天經地義,但從簽約至交屋數年期間,免不了發生經濟變故、家庭因素、離職等換約需求,因此「換...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2021)年上路的「房地合一2.0」,針對房屋短期交易祭出重稅。據現行規定,個人交易持有2年以內的房地,稅率為45%;出售持有超過2年、未滿5年的房地,稅率為35%;交易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的房地,才可適用20%稅率。 台北國稅局表示,考量實務上常發生民眾在繼承房屋、土地時,也一併繼承被繼承人以該房屋、土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財政部在今年6月公告,明令無足夠能力償還繼承債務,故決定出售該房屋、土地的繼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2.0即日起正式上路,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健全房市發展,為避免「錯殺無辜」,已公布相關子法,個人及營利事業的短期不動產交易行為,若符合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可以免除重稅,適用20%稅率。 根據財政部公布子法,共列個人7種、營利事業4種,合計11種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的「非自願因素」豁免樣態。個人的7種樣態中,有6種延續舊版房地合一稅規定,包括個人因調職及非自願離職、遭他人越界建...
這兩年由於房貸利率降低、資金回流的因素,讓國內房地產市場一片火熱,此次政府祭出房地合一稅2.0掀起房地產業界一陣波瀾。隨著房地合一稅2.0即將在7月1日上線,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就帶大家來溫習房地合一2.0究竟是什麼呢?它與1.0有差異嗎? 房地合一稅2.0是什麼?房地合一稅2.0,其修法重點在於針對持有5年內售出的房地產將課徵更高稅率、延長短期持有課稅時程(2年->5年)、國內法人稅率比照自然人,並且納入預售屋、股權轉移兩種作為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稅繳納期間自每年5月1日至31日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國內新冠疫情升溫,財政部近日頒布函令,針對受影響被隔離檢疫者,房屋稅可延長至今年6月30日繳納,民眾無需事先提出申請,僅需在6月30日前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屬分局申請延長繳納即可。 台中地方稅務局說明,受疫情影響,個人或法人、非法人團體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房屋稅法定繳納...
國稅局16日表示,房地合一稅雖啟動修法,但自住屋不會受影響,不論是房地合一1.0或2.0仍可適用重購退稅與自住減免兩大優惠,轉賣自住屋最多可核退全額房地合一稅。 若房地合一稅2.0三讀通過、日出,境內個人若轉賣符合條件預售屋、成屋,都必須在移轉登記後30天內申報繳稅,若持有兩年內出售不動產須課徵45%所得稅率、二到五年內出售為35%、五到十年為20%,十年以上一律為15%。 不過,房地合一稅2.0仍保留非自願與自住優惠。非自願售屋包括清償債務、負擔醫藥...
更新:2022/5/3為什麼會有房地合一稅?新制、舊制差異有哪些,怎麼試算,如何達到免稅門檻?一次說給你聽!█ ▌房地合一稅的緣由,竟跟國父孫中山有關!為什麼會有房地合一稅的產生?話說從頭,還是得先談談我們的國父。國父孫中山提倡的三民主義分別是民族、民權、民生,而這當中民生主義的理想就是平均地權,漲價歸公,我國憲法第142條也規範了要實施平均地權,第143條更指出「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依循這樣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稅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交易持有期間1年以內的房屋、土地適用稅率45%,持有期間超過1年未逾2年,稅率為35%,超過2年以上才能適用20%以下的稅率,但如果符合財政部公告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的房屋、土地,可以按較低稅率20%課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有民眾在工作地購買房地,但屋主和其配偶均未曾在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雖因調職出售該房地,屬「非自願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