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5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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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旗津中興市場2樓委外場域,經發局102年與南洋之星公司簽約,103年經發局修繕完成現場點交超過10個月期間,南洋之星公司未依契約規定繳交任何租金,也未進行內部整修或進駐營運,嚴重違反契約規定,經發局已終止委外契約,且將積極追討該公司積欠市府33萬3965元租金、違約金,及8069元積欠電費。 經發局表示,為活絡旗津當地商機,活化旗津中興市場2樓場域,年租金採6折優惠標租中興市場2樓及地下室場域,994坪建築物每月租金僅收取4萬7000元。102年斥資510萬3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