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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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M傳媒/綜合報導】 營業人注意了!許多業者以為「免稅」就是利多,但實務上,若同時銷售免稅與應稅商品,恐怕會陷入「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隱形成本陷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兼營營業人若因免稅商品導致相關進項稅額無法全數扣抵,反而會推高成本、削弱市場競爭力。業者可評估申請「放棄免稅」,雖然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但能有效解決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痛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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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反而虧更大?營業人兼營應稅、免稅商品 進項稅額卡關 國稅局教戰「放棄免稅」解套 【M傳媒/綜合報導】 營業人注意了!許多業者以為「免稅」就是利多,但實務上,若同時銷售免稅與應稅商品,恐怕會陷入「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隱形成本陷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兼營營業人若因免稅商品導致相關進項稅額無法全數扣抵,反而會推高成本、削弱市場競爭力。業者可評估申請「放棄免稅」,雖然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但能有效解決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的痛點。 ...
預售屋已過戶、房貸還沒撥款!建商尾款發票最遲3個月內開 阿明提醒2大開票期限 文/賣厝阿明 知識+ 預售屋從簽約、工程期付款到完工交屋,通常分成多個付款階段,其中尾款又經常約定由銀行貸款支付。建商若等到銀行撥款才開立統一發票,可能因超過法定期限而違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月19日提醒,預售房屋約定以銀行貸款抵繳尾款,發票開立時間須依房屋所有權移轉及實際取得貸款的時間認定。即使銀行遲遲沒有撥款,只要房屋已完成過戶,建商仍有最遲開票期...
外籍人士在台報稅懶人包/3大重點一次看 離境天數、海外薪資、扶養證明別踩雷 【M傳媒/綜合報導】 外籍人士在台工作、居留,申報綜合所得稅常因不熟悉規定而出錯。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外僑報稅應掌握三大重點:「離境按日數、境外薪資不能漏、國外扶養證明要備妥」,以免申報錯誤遭補稅甚至處罰。 重點一:年中離境 免稅額、標扣額按居留天數比率算 外籍人士若在年度中途離境並辦理離境申報,常誤以全年金額列報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國稅局表示,這類情...
死亡前兩年贈與土地 已轉手、仍持有 遺產計價大不同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土地,原則上都要併入遺產課稅,但土地已轉手或仍持有,計入遺產價值的算法有別。 重點一: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 原則上併入遺產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如果將財產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等特定親屬,死亡時仍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也就是說,父母生前將土地贈與子女,即使子女之...
報稅漏報快補!國稅局公告日就是調查基準日 收到公文恐已來不及 【M傳媒/新聞懶人包】 所得稅申報結束後,才發現少報一筆收入,還有機會補救!但關鍵時間點不是「收到調查函」,而是「調查基準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在稅捐機關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漏掉的稅款並加計利息,符合規定就能免予處罰。國稅局即使沒有寄調查函,也可能已透過公告啟動調查,一旦公告日過了,補報免罰的機會恐怕就關門了。 一、免罰條件:調查前補報補繳 民眾發現所得漏...
文/謝曉菁 賣房附贈冰箱、冷氣、電視等家電,也不能列入成本來節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查核一起房地交易案件,發現屋主在出售房屋時,將屋內家電隨屋附贈給買方,價值約20萬元,並列為可減除成本。不過,家電屬於可移動的動產,並非房地交易相關必要成本,因此遭國稅局剔除,屋主最終遭追補4萬元稅款。 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土地,不論適用房地合一稅,或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在計算所得時雖可減除符合規定的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但並非所有隨屋附...
房貸利息抵税30萬?先別高興太早 專家:小資族看得到吃不到,高所得者才划算 【M傳媒/分析報導】 房貸族報稅時別忘了,繳出去的房貸利息也有機會拿來抵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列入綜所稅列舉扣除額,每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每年最高可扣30萬元,不過提醒納稅人,包含房屋用途、戶籍及貸款等重點,都須符合規定,利息還得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綜所稅時,扣除額可以選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
子女結婚,父母贈與688萬內免稅!國稅局:把握「前後6個月」黃金期,錯過就沒了 【M傳媒/綜合報導】 子女結婚,父母想幫忙準備買房頭期款、裝潢費或成家基金,可善用婚嫁贈與優惠。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除了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免稅額外,父母在子女婚嫁時,還可各自額外贈與100萬元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若父母都善用優惠,當年合計最高可贈與子女688萬元,完全免課贈與稅。 婚嫁贈與的兩大優惠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換屋族注意,兩間房子即使都符合自住條件,也不代表出售時一定能享有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優惠。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購買預售屋後,若是交屋延遲,且在期間又買一間成屋自住,後續出售較晚取得所有權的預售屋時,可能形成「買新賣新」,不符合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規定,不僅無法享有優惠,還可能面臨補稅。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或先購買新...
買預售屋不能重購退稅!國稅局:不符「自住」要件 退稅款飛了 【M傳媒/調查報導】 換屋族注意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發布最新提醒,預售屋因為不符「自住」要件,無法適用重購退稅優惠。不少民眾以為買預售屋也算「購屋」,結果申請退稅時才發現被駁回,數百萬稅款直接泡湯。 重購退稅的三大要件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民眾出售舊自住房地後,再購買新自住房地,若符合以下要件,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在出售及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