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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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還沒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於10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計3個月,公告109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列冊管理資料,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民眾如未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或未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證明者,公告期滿後將由政府列冊管理 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保障自身權益,方便日後處分移轉變更。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依土地法73條之一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