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報載,當地地主因不滿都發局提出計畫檢討時,新增需繳交容積代金,且新增接收基地面積需達1000平方公尺,和需在捷運站周邊800公尺、臨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等規定,引發地主不滿;不過,在市府討論後已決定取消代金規定。
市府指出,對於各界質疑市公開展覽修訂大稻埕容移作業要點要求應有一半繳納代金、且規範接受基地條件過嚴等部分,市府已召開地區說明會收集民意。經市府研商後釋出善意,取消容移1/2以代金方式辦理限制;至於接受基地條件限制部分,則將續提送北市都委會討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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