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修法三讀通過 促活化用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政府為推動產業創新投資,透過資金、研發、技術及人才的結合,推動產業轉型,進行產創條例修法,日前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共增刪、修正23條文。其中,針對閒置產業用地強制拍賣,符合閒置土地認定者,將採「漸進式之多元行政管制措施」,包含限期改善、罰鍰及協商、強制拍賣等機制。
有關園區閒置用地強制管理的機制,經濟部表示,產業園區開發的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廠商投資設廠的用地,但根據經濟部部工業局調查,政府開發的產業園區符合閒置土地認定者現約有589.2公頃,在廠商用地需求殷切的時候,實為土地資源的浪費。
為活化土地,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增訂第46之1條「強制拍賣」規定,針對閒置土地採「漸進式之多元行政管制措施」,包含給予2年緩衝期限期使用、如未依限完成使用時則先處以行政罰鍰及協商改善,廠商未改善才啟動「強制拍賣」。
經濟部表示,有關適法性問題,經司法院釋字五一五號認屬處理土地所有權人不作合目的性使用,所採取的限制財產自由處分措施,與保障財產權並無牴觸。另強制拍賣查估市價審定合理價格,不影響所有權人權益,因此,「強制拍賣」僅是促使地主在時間內依法作產業使用,防止蓄意閒置,以增進公共利益。
本次產創條例修正公布後6個月內,完成增(修)訂18項子辦法,除了缺地問題外,還包括國營事業投入研發辦法、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租稅優惠辦法、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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