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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違建 洪慈庸提案屋主自付費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日雙北接連發生違建火災,雙北政府開始對違建出手,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日前對此表示,拆違建執行不力,除民代關說外,預算與人力也不足,所以將提案修正《建築法》第86條:「強制拆除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並針對各種違規使用明定罰鍰金額。


洪慈庸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全國待拆除件數高達66萬7940件,十年來增幅高達41.10%,顯見現行法令無法有效遏止建築物違規使用。

洪慈庸進一步指出,依照現行建築法的規定,執行拆除的費用,皆由地方政府代為支付,長久以來已成為各地方政府的沉重負擔,屋主已是既得利益者,卻要由全體納稅人買單,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拆除費用應於事後向屋主討回。

另外,有關違建的罰鍰,洪慈庸指出現行建築法罰則,是依「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來計算,但建築物造價評估困難,實務上幾乎不可行,最後根本罰不到。因此在這次的提案中,將明確訂出罰鍰上下限,未來可據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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