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房屋稅為按月核課,經稅捐機關核定後,即於拆除當月停止課徵房屋稅,並註銷房屋相關稅籍資料,以避免事後與重建後的房屋重複課稅,導致民眾荷包失血。
如果民眾超過30日才申報拆除,則須檢附相關拆除資料,以供稅捐機關審核停止課徵房屋稅的正確時間點。民眾若有其他相關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民眾服務。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