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說明,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的土地,若以繼承方式辦理所有權登記,而未改辦「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登記者,稅務局將依規定通知生存配偶與繼承人於限期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生存配偶得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不課土增稅。
如逾期申報,將以生存配偶登記取得該土地之日的當期公告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如生存配偶已將所取得的土地再行移轉者,則將直接依法補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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