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說明,本次合法房屋之重建單價標準調升,是根據「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辦理,適用範圍為「土地徵收條例第18條」規定中尚未徵收公告期滿的案件。其重建單價補償標準分上、中、下3層級,將委由專業機構查估認定。
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強調,調升重建單價是依照自治條例規定調整,市府曾於2014年調整過一次,然而先前市府舉辦徵收公聽會或是協議價購會時,常有民眾反應重建單價與市場行情明顯有偏低的情形,故透過該次調整,以符合市場行情及民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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