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民眾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需向國稅局申報繳納遺產稅,並持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經查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者,才得辦理繼承登記。如有多筆跨縣市不動產,則需分別至不動產所在縣市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耗時費力。
為了節省民眾時間與交通成本,現在已可就近至全國任一縣市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及所屬分處(局),辦理繼承各縣市房屋及土地查欠房屋稅及地價稅作業。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或是疑慮,可撥打台中市政府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會有專人為民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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