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於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已近20年,期間雖已有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但仍未能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市府為考量都市發展、經濟社會環境及社會大眾需求,針對都市防災、耐震安全、產業及都市轉型的區域,以區域發展的角度重新檢討劃定更新地區,並誘導地區公益性設施回饋,使都市更新更具有公共性及外部效益,打造舒適的生活環境。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指出,公劃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劃定6年內提送更新事業計畫可享有時程獎勵,如有更新意願民眾應把握機會加速整合;另外公劃更新地區後續亦將採取滾動式檢討,未納入該次公劃更新地區範圍仍可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自行申請更新單元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或循危老條例進行重建。
而該次公劃更新地區計畫書圖已公告於台北市政府公布欄及台北市12行政區區公所,公劃更新地區及新訂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相關資訊亦可於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台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作業專區」查詢。此外,台北市政府為協助民眾瞭解更新法令及推動都市更新,於12行政區設立「自主更新駐點諮詢/推動工作站」,民眾亦可透過15人以上連署,向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申請更新法令說明會。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