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房屋稅自2016年起連續調漲3年,調幅分別為54%、65%、81%,且回溯15年。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日前決議取消房屋稅15年回溯,並將漲幅調降至58%,並決議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及調高折舊率等優惠,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估計受惠戶數超過13萬戶。
由於未來1年房屋稅收將大減23億元,台南市政府為建置配套完整的房屋稅制,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經過分析台南市住家自住用、非自住用稅籍戶數後,決定對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將調整為2.4%,持有3戶以上則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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