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國產署積極配合讓售產業園區範圍內國有土地,如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二期、大園沙崙產業園區等,協助解決企業用地需求,營造適宜投資環境。國產署進一步說明,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國有土地,該署均配合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辦理讓售,以促成產業園區開發,滿足企業用地需求。
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需求,國產署將協助篩選適宜國有非公用土地,共同滿足企業設廠投資用地。再者,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若無預定用途,可依國有財產法規定採標售、標租方式辦理,相關招標資訊公布於國產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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