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聞、房屋百科、新屋報導、法律常識
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指出,前陣子有一個號稱新店區「A級物件」釋出,房仲便急著要帶看,不過讓他困惑的是,屋主明明11月中旬才過戶取得此間房屋,怎麼會馬上又拋售。
更離奇的是,才短短一個禮拜,該間房屋就以2300萬元的價格成交,對比屋主的入手價2150萬元,整整貴了150萬元,「照理說這樣的急售物件,屋主應該有逼不得已的苦衷,買方沒有理由再加價吧?還是房市已經井噴到一週要加7%?」
▼有屋主買房又馬上轉手,操作令人不解。(示意圖/pixabay)

對此,網友則是直言「扣掉成本,屋主根本沒賺多少」、「算上仲介費、短時間成交房地合一稅,算起來的確接近2300萬」、「該看的不是屋主賺多少,應該是看市價才對,如果市價就是2300萬元,他買到2150萬是他的本事」、「新店A級的不會缺客人,我在新店從業都覺得很誇張」,並笑說「屋主也沒賺到多少,賺最多的反而是仲介」。
還有人情境模擬,假設前屋主委託,仲介公司找人頭來買房,可以賺取賣方4%服務費86萬元,等到下一手以2300萬元轉手,又能再賺買方2%服務費46萬元,加上價差算一算就高達282萬元,房地合一又可以認列服務費少繳,最後扣掉成本、利息、營所稅、所得稅等,粗估仍可入袋200萬元。
不過,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解釋,這種微利的情境非常的多,不一定是業者自己買自己賣,因為自己買自己賣還是有資金週轉的風險與壓力,現在很多的投資客他只要賺一點就好,不用賺到滿。有些投資客自己有裝潢的工班,價差中本來就有裝潢的加工錢;另一種可能則是AB約,某些部分會再退現金給賣方。
▼網友直言,這筆交易中,最賺的是房仲。(示意圖/pixabay)

房仲也補充,還有一種可能,是屋主簽約後,找到更適合、更喜歡的物件,或是購屋的理由不存在了,但不想賠違約金,乾脆等到交屋後再轉售,抱持著沒有要賺錢、但也不想賠錢的心態,便將45%房地合一稅、仲介服務費灌入房價。
(封面示意圖/pixabay)
台南市東區崇善十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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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萬 每坪19.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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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萬 每坪31.12萬
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公寓 28.45坪
658萬 每坪23.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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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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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萬 每坪26.8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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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51.05坪
758萬 每坪14.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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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萬 每坪13.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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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萬 每坪1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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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635坪
635萬 每坪1萬
台南市東區崇德三十街
公寓 36.95坪
698萬 每坪18.89萬
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公寓 28.2坪
758萬 每坪26.88萬
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公寓 28.45坪
658萬 每坪23.13萬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西街
公寓 22.09坪
638萬
台南市南區新建路
公寓 28.2坪
758萬 每坪26.88萬
台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
公寓 27.08坪
358萬 每坪13.22萬
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
公寓 38.45坪
1198萬
台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二段
公寓 28.29坪
588萬 每坪20.7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