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高分院表示,97年台中市府核准安和重劃會成立,並通過三項重劃區計畫決議,但地主卻發現攸關全體地主權益的資料不但無法調閱,市府也不進行審查,僅給予備查,因此憤而提告。而在103年重劃會敗訴後,市府竟在一個月內火速審查通過,法官認為市府審查不周,且有黑箱作業之嫌,因此連同先前的決議同樣駁回。
法官指出,該重劃會的工程費用暴增,違反會員大會的認知,且重劃會五年期間竟只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違反社團法及公司法一年一次的規定,整個過程黑箱作業,因此判決決議無效。且重劃會誆稱已經中市府核定,但卻未依法公告通知,逕自完成土地分配,重劃程序不完備,應屬無效。【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