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與租屋市場需求,內政部研修「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應記載水、電負擔方式、提前解約賠償金等事項,及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支出等事項,以促進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內政部表示,預告期滿後,將送請行政院消保處審議核定後發布實施。公告後租屋房東即應使用定型化契約,並受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此外,內政部也將協調相關通路業者(如便利超商、知名書店等)販售新版房屋租賃契約書,方便民眾就近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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