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表示,「幸福住宅」預計從本月18號受理申請登記,107年年中可望能順利入住。對此台東縣長黃健庭表示,推出「幸福住宅」主要是希望台東子弟也能買得起房子,讓台東變成幸福有感的城市。
台東縣政府指出,「幸福住宅」承購者必須年滿20歲,且須在台東縣設籍滿6個月。而同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名下,也不能有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的住宅,家庭年所得也須符合標準。同時為避免「幸福住宅」淪為炒房工具,也規定在取得所有權滿5年後才能出售或贈與,且購買人或受贈人必需是同樣符合資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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