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宅三法齊發!政院祭容積獎勵大放送 捐1坪最高換2坪 建商誘因來了

婚育宅三法齊發!政院祭容積獎勵大放送 捐1坪最高換2坪 建商誘因來了

M傳媒/綜合報導

婚育社宅政策修法加速啟動,行政院決定「三箭齊發」,透過《都市計畫法》、《危老條例》、《都更條例》三項法令修正,增加建商誘因,以快速取得婚育宅房源。近期婚育宅三法將提至行政院會拍板定案。

第一箭:都更區外捐贈,捐1坪最高換2坪

內政部1日已預告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現行都更地區以外捐贈社宅,容積獎勵以1倍為上限,且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正放寬至容獎2倍為上限,但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8倍。

行政院政委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表示,意思是「捐1坪婚育宅,這1坪免計入容積,政府額外再給予2坪容積獎勵」,可讓建商多蓋房子拿去賣,對建商相當有誘因。

第二箭:危老條例修法,額外疊加15%容獎

政院日前已審議《危老條例》修正案。明訂重建計畫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重建範圍內無償捐贈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住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另給予最高疊加15%容積獎勵。

目前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上限為法定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這次修法等於在原有容獎外,再額外疊加15%,對危老案參與意願有明顯提升作用。

第三箭:都更條例修法,突破1.5倍上限到2倍

內政部上周四(4日)已將《都更條例》修法呈報政院審議。目前《都更條例》獎勵後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法放寬上限到2倍。

知情人士強調,要突破1.5倍到2倍之間的建商,須將新增容獎拿來作捐贈婚育宅,未來會在施行細則訂獎勵辦法。捐贈部分免計容積,相當於捐1坪婚育宅可額外獲得1.5坪容積獎勵。六都標準略低於台灣省,主要考量六都房價較高、土地價值差異所致。

政策目標:40%社宅作為婚育宅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中,在居住減壓政策方面,將擴大社宅40%作為婚育宅。政院以三項法令修正同步並進,透過容積獎勵增加婚育宅房源,目標117年達7.6萬戶。

M觀點

行政院這次「三箭齊發」,透過容積獎勵引導民間資源投入婚育宅供給,政府在不用編列大筆預算的情況下快速取得房源,建商獲得額外容積獎勵,婚育家庭有機會入住社宅,看似三贏。

但有幾點值得觀察:

第一,建商買不買單? 捐1坪換1.5到2坪容獎,誘因確實不小,但前提是建商必須先有適合的開發案,且捐贈的婚育宅要符合政府標準。實務上,能參與的建商可能仍以大集團為主。

第二,會不會排擠一般社宅? 40%婚育宅比例拉高,意味著一般弱勢族群的社宅名額可能被壓縮。政府需要確保弱勢優先的原則不被稀釋。

第三,六都與非六都標準不同,是否公平? 都更區外捐贈,六都適用《都更條例》版本(捐1坪換1.5坪),非六都適用《都市計畫法》版本(捐1坪換2坪)。這種差異雖考量房價因素,但可能引發區域間的不公平質疑。

無論如何,婚育宅三法上路後,將是台灣住宅政策與人口政策深度綁定的重要里程碑。能不能真正幫助婚育家庭,還是淪為建商取得容積的工具,取決於後續執行細節與監督機制。

M傳媒提醒:政策細節仍待行政院會拍板定案,相關修法進度請留意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