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位代金新制上路!專家:代金可以收,但不能用「車位售價」來課錢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停車位設置新制上路,引發房市討論。依新制方向,針對小坪數住宅、都市更新案件,以及鄰近捷運、台鐵、輕軌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開發案,將採取更彈性的停車位設置機制。若基地條件受限、經審議後無法設置足額停車位,開發單位可繳納代金替代,其中汽車格代金為150萬元、機車格代金為30萬元,收入將投入公有停車場建設及周邊停車環境改善。
政策原意,是讓停車位供給更符合實際需求。近年小宅化趨勢明顯,大眾運輸也逐漸普及,並非每一戶家庭都有汽車位需求;若所有建案都硬性配置足額車位,可能增加地下開挖與營造成本,最後反映在房價上。
但新制爭議也在這裡。民眾質疑,建商繳了代金,這筆錢會不會最後還是加進房價?以前是不想買車位,卻常被房車搭售;未來會不會變成沒有車位,卻還在每坪單價裡分攤代金?
專家指出,代金不是不能收,而是要合理。政府若允許建商少設停車位,要求繳納代金作為公共停車建設與停車環境改善基金,方向可以討論。但代金的本質應該是「公共設施替代成本」,而不是「一個車位市場價值」。
停車位在房市裡有市場售價,可能150萬、200萬甚至更高,但那是車位作為不動產商品的價格,裡面包含土地、施工、管銷、市場供需與利潤。代金則不同,建商繳了代金後,並沒有取得可銷售、可出租、可使用的實體車位;購屋者也不會因此拿到車位。因此,若用車位售價邏輯課代金,就容易被質疑是變相增加開發成本。
從建商角度來看,傳統模式下,車位雖有營造成本,但也能銷售回收;代金則是一次性支出,不會形成可出售資產。若這筆支出被納入總成本,最後很可能反映在房屋售價。制度若缺乏價格揭露,買方就難以判斷自己是否真的因為不買車位而省錢。
當然,新制並非建商想不蓋就不蓋。依目前規劃,須經審議確認基地條件受限,且無法增設足額停車位,才可繳納代金替代。這也代表,未來審查標準是否嚴格、個案資訊是否公開,將成為制度能否取得信任的關鍵。
M觀點:停車位代金制度不是壞事,但不能變成另一種看不見的房價成本。代金應依公共停車改善成本、區域停車需求與基地條件合理計算,而不是用「一個車位值多少錢」來徵收。
如果少蓋車位真的讓購屋者少付錢,這就是政策效果;但如果車位沒了,代金卻藏進房價裡,買方只是換一種方式買單。未來購屋者看房時,不能只問有沒有車位,更要問建案是否繳代金、繳多少、周邊停車如何改善,以及價格是否真的反映產品差異。代金可以有,但必須合理、透明,不能讓沒有車位的人,還在房價裡替車位買單。
圖/新北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