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仲是炒高房價的元兇?張惠山:「房仲是市場的鏡子,不是導演!」
文/群洋國際地產集團董事長 張惠山(山哥)
在房地產三十多年,最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你們房仲是不是把房價炒高的元兇?」
每次聽到這個問題,我都哭笑不得。房仲既不是高房價的元兇,也不是房價的推手。更精確地說,房仲是市場情緒的「放大器」,在漲勢中反映樂觀,在跌勢中反映悲觀。我們是市場的鏡子,不是市場的導演。
房仲的本質:資訊傳遞者,不是價格決定者
很多人以為房仲可以「喊價喊多少就賣多少」,這是對我們最大的誤解。
房仲的核心工作是「媒合買賣雙方」,而不是「決定成交價格」。一間房子最終的成交價,取決於四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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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的期待:他想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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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的負擔能力:他願意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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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的供需狀況:現在是買方市場還是賣方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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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實價登錄的行情:鄰居最近賣多少?
房仲能做的是提供市場資訊、協助議價,但無法強迫買方加價,也無法強迫賣方降價。
打個比方:房仲就像是球賽的裁判。裁判不會決定誰輸誰贏,但會確保比賽規則被遵守,讓比賽順利進行。房仲也是這樣,我們傳遞資訊、協調溝通,但成交價格永遠是買賣雙方自己決定的。
為什麼「漲時助漲」?因為買方追價、賣方惜售
房市多頭時,市場充斥著 「現在不買,以後更貴」 的預期心理。買方急著進場、賣方不急著賣,供需失衡下價格自然往上走。
山哥舉一個實際的例子:
一個社區上個月成交單價50萬,這個月同棟樓層更高的戶別以52萬成交。房仲會告訴買方:「行情已經來到52萬。」
這不是房仲在「炒」高房價,而是如實傳遞市場正在發生的事。
如果買方不接受,他可以選擇不買。如果市場上沒人接受52萬,價格自然會下修。決定價格的,從來都是買方和賣方的集體決策,不是房仲的嘴巴。
為什麼「跌時助跌」?因為買方觀望、賣方急售
反過來看,當市場轉空時,房仲同樣只是反映市場的悲觀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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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認為「再等還會更便宜」,出價保守甚至大幅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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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如果有資金壓力,急著變現,願意降價求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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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實價登錄出現低價成交,進一步強化市場的降價預期
這時候房仲傳遞的資訊就變成:「最近成交價有鬆動,要不要調整價格比較好賣?」
這同樣不是房仲在「打壓」房價,而是在反映市場的真實狀況。 房仲永遠是市場的鏡子,市場熱,我們反映熱;市場冷,我們反映冷。
真正的推手:政策、資金與預期
如果房仲不是高房價的元兇,那誰才是?山哥認為,真正的關鍵因素有三個:
第一,貨幣政策。 低利率環境降低購屋成本,讓更多資金湧入房市。
第二,土地供給。 都市精華區土地稀缺,新建案供給有限。麵粉貴了,麵包怎麼會便宜?
第三,市場預期。 當多數人認為房價只漲不跌,這個信念就會自我實現。
房仲只是在這三個大框架下,扮演資訊傳遞與交易服務的角色。 把高房價歸咎於房仲,不僅簡化了問題的複雜性,也忽略了真正的結構性因素。
房仲的真正價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
在一個沒有房仲的市場,買賣雙方必須自己找對象、自己議價、自己處理繁雜的行政流程,交易的資訊成本與時間成本都極高。
三十多年的房地產生涯,看過無數次「市場熱的時候罵房仲炒房,市場冷的時候罵房仲壓價」戲碼。
我想說的是:房仲不是高房價的創造者,而是市場情緒的傳聲筒。
在多頭時,我們傳遞的是樂觀;在空頭時,我們傳遞的是保守。真正的價格決定權,始終掌握在買方和賣方手上。
與其把高房價歸咎於房仲,不如理性看待我們的角色:我們是市場的潤滑劑,而不是價格的發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