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知名主廚詹姆士因開設空頭公司鬧上新聞。原因在於他為成立公司要達資本額200萬的設立門檻,向他人借款200萬元,並以3名不知情友人及自己的名義,將款項匯入公司籌備處帳戶,用來作為股款已收足的驗資證明。事後,正式公司核准登記前,馬上將帳戶內的200萬元轉匯至私人帳戶還債,而未真正將資金留在公司營運。最後檢方認定此舉屬於「虛偽驗資」,侵害主管機關對公司資本額審核的正確性,最後起訴。
成立公司時,為公司驗資,又稱資本額查核。驗資之所以重要,目的在於維護交易安全與建立商業信用,因為這是公司對外營運、承擔債務的基本底牌。當商家要賣商品給一家公司,或是銀行要貸款給一間公司,或是消費者要預付貨款時,最直接評估該公司風險的指標之一就是公司的資本額。
此外,如果沒有驗資機制,犯罪集團只需隨意填寫一個龐大的資本額,就能輕鬆設立大量的「紙上公司」或「人頭公司」。這類公司極易被用來:開立假發票進行逃漏稅、非法吸金或向銀行詐貸,或作為詐騙集團洗錢轉帳的工具。
圖片取自:( 示意圖wikipedia )
類似詹姆士這種為了成立公司,想要趕快取得會計師出具的驗資證明,而先借款存入籌備帳戶,即匯出還還債的案件,在台灣的司法實務上非常常見。許多小型創業者,常誤以為只要開立公司時帳戶裡有這筆錢給會計師看過就好,借錢「過水」驗資,進而觸法。
甚至還有會計師事務所勾結詐騙集團案,專門幫詐騙集團或空頭公司「驗資」的地下事務所。事務所負責人與地下金主合作,提供資金幫數十家人頭公司辦理驗資,每次過水收取數萬元手續費,驗資完成當天立刻把錢提走。過去也發生有些營造或工程業者為了達到政府標案的投標資本額門檻,臨時找金主借數百萬到數千萬元匯入公司戶頭,驗資完成後隔天將資金發還金主。
這種假驗資不僅觸犯《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甚至也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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