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進一步說明,快捷巴士公司階段性任務目前已經結束,因此才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考量,依法解散該公司,且市府為該公司單一股東,董監事依法需遵照市府決定。他指出,為補足台中市公車路線的運能,依《公路法》第36條規定,汽車運輸業除偏遠及國防重要路線或民間無法經營時,才由政府經營,因此選擇經營海線路線,並無圖利相關業者之情事。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快巴公司屬公營公司,營運應為創造市民最大福利,而非如過去的快巴公司,經營BRT路線,企圖與民爭利。他解釋,過去強推BRT系統導致行車速率降低、與其他車輛之間的安全性也有疑慮,因此市府為基於交通專業決定,將善用原有廠站設備,並升級為優化公車專用道;並非是廢除BRT系統,就將損失22億。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