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局指出,市府於100年辦理Youbike時,為鼓勵公共運輸及綠色運具發展,因此將公共自行車定位為公益性的公共運輸一環;且因當時市府財務自償性不足、每年均需編列預算補貼建置及營運費用,故依規定免收土地租金。
該局進一步表示,市府當時考量業者有營收提高的可能性,因此也有於契約中訂定權利金回饋機制,如102年權利金收入1859萬元、103年權利金4462萬元、104年權利金4156萬元。至於土地租金的部分,則有待交通局評估YouBike營運及財務狀況,於107年底換約時妥為處理,以確保市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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