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30年也沒用!無獨立門牌無法設籍 房屋稅2.0狠砍自住優惠「稅率飆3.2%」

住了30年也沒用!無獨立門牌無法設籍 房屋稅2.0狠砍自住優惠「稅率飆3.2%」

【M傳媒/台北報導】

房屋稅2.0新制上路後,新增「戶籍登記」要件,讓不少實際居住卻無法設籍的屋主中箭落馬!台北市一名屋主在父親自地自建的三層磚造房屋內住了30多年,卻因房屋沒有獨立門牌、無法辦理戶籍登記,遭稅捐處改按非自住稅率3.2%課徵房屋稅。屋主雖援引財政部「毗鄰房屋合併使用」函釋爭取自住優惠,但台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會認為,其設籍的鄰近房屋所有權人是兄弟,屬旁系血親,不符適用條件,最終駁回訴願。

居住30年無門牌 稅率從1.2%變3.2%

根據判決與訴願書內容,該屋主所有房屋原本按1.2%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但房屋稅條例修正後,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房屋稅2.0新制,自住住家用房屋除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外,還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必須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的要件,符合規定者才能適用1.2%自住稅率。

稅捐處查核發現,屋主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戶籍,均設在鄰近的臨時門牌,並非系爭房屋所在地址。由於該房屋沒有編釘獨立門牌,也沒有辦理戶籍登記,稅捐處認定不符合自住要件,改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 3.2% 課稅。

屋主主張:共用門牌、申請增設遭拒

屋主主張,房屋是父親生前自地自建後分配給兄弟居住,家人已居住30多年,過去稅捐處也曾派員實地查核,並按自住稅率課稅。由於房屋是三層磚造建築,與兄弟共用出入口及門牌,戶政事務所當年未區分樓層編釘門牌,2024年12月申請增設樓層門牌也遭拒絕,並非不願設籍,而是客觀上無法辦理。

屋主另援引財政部2025年3月6日函釋指出,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的毗鄰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即使只在其中一戶辦理戶籍登記,符合實際居住等條件,仍可適用自住稅率,認為本案也應比照辦理。

兄弟是旁系血親、無門牌就是無法設籍

不過,訴願會認為,財政部函釋所稱毗鄰房屋合併使用,仍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及實際居住等自住要件。本案屋主雖設籍於鄰近房屋,但該房屋所有權人是其兄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並非法律所稱直系親屬,因此不能適用該函釋。

訴願會進一步指出,財政部針對房屋稅2.0新制疑義所發布的問答集,也明確說明,未經地方政府核准編釘門牌的房屋,因無法辦理戶籍登記,自無法適用自住稅率。即使屋主確實長期居住,也不能取代法定戶籍登記要件,因此認定稅捐處按3.2%稅率課徵114年期房屋稅,並無違誤,訴願駁回。

房屋稅2.0「設籍」成關鍵 無門牌老屋成苦主

此案凸顯房屋稅2.0新制下,「戶籍登記」已成為自住優惠的鐵門檻。對於早期未編釘獨立門牌的老屋、共用門牌的祖厝,或是因法規限制無法增設門牌的建物,即使實際居住數十年,只要無法在該址辦竣戶籍登記,就可能面臨稅率從1.2%翻倍跳升至3.2%的窘境。屋主若要爭取自住優惠,恐須先解決門牌編釘與戶籍登記的客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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