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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自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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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豪宅線下修 北市跌最多仍居六都之冠

囤房稅2.0豪宅線下修 北市跌最多仍居六都之冠

囤房稅2.0豪宅線下修 北市跌最多仍居六都之冠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囤房稅2.0」今年公告最新115年期適用基準,全國22縣市陸續揭露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俗稱「豪宅線」),其中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南投縣、新竹市、花蓮縣、澎湖縣及連江縣等8縣市豪宅線下修。台北市從284.2萬元降至267.42萬元,雖減少16.78萬元最多,但仍居六都之冠。 依「囤房稅2.0」方案規定,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房屋稅率介於1.5%至4.8%,自住三戶以內維持1.2%...

繼承房地該用舊制還是新制?國稅局作出解釋,以這「時間」為分水嶺

繼承房地該用舊制還是新制?國稅局作出解釋,以這「時間」為分水嶺

文/李科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針對個人繼承取得的房屋與土地,於出售時應適用的所得稅規定,作出解釋。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個人繼承於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應依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取得的時間來判斷,是否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所得稅。 高雄國稅局指出,根據財政部2015年及2019年的公告,若個人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屬於2016年1月1日後繼承並且被繼承人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取得該房地,則交易該房地時應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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