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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彰化縣文化局日前舉辦「彰化縣歷史建築埔東派出所舊廳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說明會」,由文化局副局長郭秋君代表出席,現場亦有多位鄉民代表、派出所同仁與埔鹽居民到場參加。 埔東派出所舊廳舍於2005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縣府依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程序辦理後續的修復規劃,於去年4月獲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目前正委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已進入期末報告書修正階段,預計今年8月即可完成。後續將依程序與規劃辦理發包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公有市場多興建於1960至1970年代,時至今日,多數市場建物因長期使用已老舊不堪,且許多早期硬體設計已不符目前攤商營業需求,市府考量傳統市場具人情味、在地化及產業化等特色,因此持續推動市場改建工程。 市府表示,市場改建常會面臨很多問題,如尋覓中繼地點、與攤商溝通、合署單位參建需求整合、居民協調及籌措經費等,儘管市場改建並不容易,市府仍會積極克服困難,依計畫進行改建。 針對市場改建工程前置作業,均會邀集攤商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增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立法理念是認為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構成家庭的主要核心成員,故在戶籍或持有該自用住宅等適用規定,皆須以該三者為主,因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若要出售土地予「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說明,為照顧民眾多次換屋的需求,故增訂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符合規定條件者,仍可按照10%優惠稅率繳納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政興建的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目前總體施工進度已達90%,其中17列全新造型的電聯車,已全部運抵十四張南機廠進行各項檢測作業。而環狀線的電力系統也已完成全線供電,行控中心亦已建置完成,目前已可初期監控電聯車進行自動駕駛,未來將進行各項測試及全線系統整合作業並進行人員教育訓練。 捷運環狀線共採購17列電聯車,其中原型車及第2列車是由義大利原廠製造出廠,其餘15列電聯車則採工業合作方式,由國內電聯...
【文/住展房屋網】代表北台灣新建案市況的住展風向球,2018年7月分數為32.2分,較6月減少0.4分,驚險守住黃藍燈,已連續五個月亮出黃藍燈。風向球六項統計指標中,預售屋與成屋推案量等二項分數減少,廣告批數、看屋組數與成交組數持平,議價率分數則走高。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7月住展風向球分數下滑主因是傳統推案旺季已過,推案動能減弱,但因新建案買氣意外平穩,風向球驚險守住黃藍燈。 供給量下滑 議價空間縮小 雖然房市已脫離傳統推案旺季,但7...
中和南勢角預售案「漢寶之星」,因規劃完善,頗受首購、首換區域客青睞。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市買氣回穩,房價也開始止跌回升,根據實價登錄資料顯示,北市今年前5月12個行政區的房價,有10區和去年同期相比,呈現上漲趨勢,連帶帶動新北房市買氣,自住買盤積極進場,不少個案來人組數變多,成交也穩定攀升,如位在中和南勢角的預售案「漢寶之星」,規劃樓高27層、樓地下5層,開案至今一個多月,週來人平均達100組以上,個案表現佳。 規劃大片落地窗,引入陽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桃園市議員質疑桃園市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將跳票,對此桃園市都發局澄清,市府近3年半的時間已盤點出1.2萬戶的社會住宅土地,並且也已於近日陸續動工。 市府指出,中壢中興巷及桃園東門公辦都更分回社宅均已完成簽約,再加上桃園航空城計畫「先安置、後社會」的住宅等,總計31處共可提供約1.24萬戶社會住宅儲備基地,另外市府也同步向營建署爭取第一階段興建補助經費達60億元,減輕市府負擔。 都發局表示,社會住宅除了務實地直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住都中心)日前在總統蔡英文、內政部長徐國勇、營建署長吳欣修及住都中心董監事等多人見證下,正式揭牌成立。 徐國勇表示,住都中心具備行政法人的彈性,將以企業型政府的組織型態,協助民眾解決公辦都更受限人力及法規不易整合開發的限制,藉此落實安心住宅政策。而住都中心的揭牌也為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的推動邁向新的里程碑,後續內政部也將推動都更條例修法,以縮短都更期程,提高民眾參與都更意願。 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進行松山區通盤檢討,京華城代表主張,原先所設置的六項使用限制導致開發受限,希望北市府解除。對此都委會委員及副市長林欽榮皆認為,六項限制屬於當初的行政協議,決議將維持原計畫、不予解除限制變更。 京華城早期為唐榮鐵工廠土地,從工業區轉商業區,為全台工業區變更為百貨公司的首例。當時被政府限制僅能做公眾服務空間、國際購物中心、國際觀光旅館、辦公大樓、文化休閒設施及停車場等六項功能使用,不得做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有扣繳單位於2017年度承租房屋供營業使用,每月給付租金予個人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10%稅款及填報扣繳憑單,經國稅局補徵稅款,並按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承租房屋若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房東時,應按規定扣繳10% 作為扣取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扣繳,但仍需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