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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新制今年7月1日施行,臺北市地政局超前部署,推出五大配套措施用以落實新制,包括系統支援、審議制度、經費人力及教育輔導等各項配套措施,致力守護房市交易秩序,並且保障消費權益。 內政部於今年2月8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包含「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之換約轉售」、「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除了禁止不動產炒作行為規定已於公布後施行,其他四項重點...
行政院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每年租金補貼金額由現行57億提高至300億元,還放寬補貼申請資格,對此民進黨總統參選人兼黨主席賴清德替政策護航,表示將有50萬名租屋族因此受惠。 賴清德在臉書發文,提到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今(3日)開始受理,預計將能照顧50萬名租屋族,還強調居住正義「是我非常重視的一項工作」。他還透露,自己唸高中、大學階段,曾經也是一名租屋族,因此「能理解租金壓力對生活的影響」。 他強調,政府對居住問題責無旁貸,有責...
民眾在購售屋的過程中,往往需要仰賴實價登錄資訊和房仲業者的分析,才能協助判斷房屋的價格。然而房市上有不肖的房仲業者,透過選擇性揭露實價登錄資訊,使消費者誤信過高或者過低的房屋價格,進而賤賣房屋或是以高於市場行情價格購入房屋,使投機客從中獲利。 永慶房屋經紀人陳懷德表示,曾有民眾委託房仲賣房,該名房仲業者卻拿一年前的成交資訊,低估超過300萬元的房價。陳懷德提醒消費者,要避免遭到不肖的房仲業者從實價登錄中操弄資訊,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多比較各...
匡正市場制度、帶動產業向上,是永慶房屋董事長孫慶餘始終堅持的事。孫慶餘推崇「徽商」的誠信精神,從投入房仲業創立永慶房屋,他就點出房仲業的核心價值:「給消費者要一個公平、安全的現代化交易環境」,於是提出「先誠實再成交」的服務精神。 孫慶餘從美日引進「新式仲介」,強調「不賺差價,提供的是實實在在的資訊與服務」;並歸納出必要的三大步驟:先有「上進的業者」、再建立「合理的法制環境」,最後才會有「滿意的消費者」,三者缺一不可。 永慶房屋總經理吳...
永慶房屋推出改編自真實案例的最新廣告,講述一對夫婦委託房仲售屋,卻因房仲未提供完整成交行情而賤賣房產給投機客的真實故事,新廣告甫上線觀看次數便突破200萬次,引發廣泛迴響。永慶房屋總經理吳良治表示,頻繁的房屋短期交易現象,顯示房仲聯手投機客進行房市短期炒作,依舊非常頻繁。 該廣告講述一對李姓夫婦委託房仲售屋,然而該名房仲未提供完整成交行情,使夫婦誤判房價,進而以低於市場行情的860萬元價格賤賣房屋給房市投機客。投機客入手不到半年,便以近1,3...
永慶房產集團「先誠實再成交」獲國際獎項肯定!繼去年以「i+智慧創新體驗館」與「永慶快搜App」拿下兩座獎盃後,永慶房產集團「先誠實再成交」的創新落實、帶動產業提升,自全球19個國家的兩百多件作品中脫穎而出,再度獲頒「2022國際創新獎」,是台灣房仲業首家、且唯一連續兩年獲獎的房仲品牌。 2022年國際創新獎的評審表示,永慶房產集團願景清晰,透過明確的策略和系統,推動並落實「先誠實再成交」企業文化,並取得豐碩成果。 永慶房產集團業務總經理葉凌棋表示,在...
立法院院會預計於1月9日就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進行二、三讀,根據媒體報導,不動產開發業者有相當大的反對聲浪,甚至執政黨內部亦存有雜音,故讓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是否能在下星期二、三讀通過,充滿變數。 房價飆高惹民怨 消基會籲修法盡速三讀 消基會認為,由於預售屋價格的炒作,甚至成屋價格的炒作案例,屢見不鮮,讓抱著「住者有其屋」發想打拚奮鬥的國人,特別是一般年輕族群及薪資族群,變成遙不可及的的夢魘,更是國人最大民怨所在之一,連帶也讓適婚族群...
近期房價飆漲,攸關年輕世代最為在意納管預售屋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目前因受到建商及各方意見拉扯,因而擱置於立院。九合一大選後,府院持續進行深度檢討,且為回應民眾最在意的「平抑房價」期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排程是在下周12月21日(三)排案初審,目前已知眾多黨團皆提出不同版本,如大家有達到共識,將會盡速送達院會進行三讀,但若委員會對於修法內容無共識,民進黨團預計將在1月13日休會前,變更議程,將「平均地權條例」...
高雄房價近兩年漲幅不小,為強化交易安全,確保消費者購屋權益,高雄市府貫徹實價登錄2.0新制,並全力提供即時透明房價資訊;房地產業者則指出,最重要的是尋找專業、誠實、願意提出承諾的房仲業者,將成交資訊透明完整的提供給消費者,保障消費者權益。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吳宗明表示,去年7月1日起不動產實價登錄2.0正式上路後,不動產交易價格已出現五大變革,包括:地號、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備查、成交後即時申報,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媒體報導有預售屋建商要求加價才肯交屋1事。內政部也回應,預售屋建案若逾期完工或遲延交屋,建商應依實際遲延狀況按日給付遲延利息給買方;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建商除有法律或契約規定的解除條件外則無權解約。並強調,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建商原則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更不可以原物料上漲、缺工等為由要求提高價格後才肯交屋,或是片面違約或毀約。 建商經警告不改 ...